車險之交通事故墊付搶救費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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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分享下交通事故墊付搶救費用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即:

①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②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③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2)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墊付的通知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第1款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故當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通知保險公司。

(3)受害人必須搶救,且搶救費用已經發生,搶救醫院提供了病歷、診斷證明、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清單。

搶救所用藥品、檢查費用等必須與本次事故有關,並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

(4)不屬於應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的搶救費用。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屬於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三種情形之一的,受傷人員的搶救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或支付。

車險之交通事故墊付搶救費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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