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搶奪客車方向盤,山東一乘客被判3年,還浪不?

11月28日,山東東平。一起司機乘客衝突案件一審宣判,因搶奪司機方向盤,被告人周某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聽到這一宣判,民眾大呼過癮,活該。三年都是少的,對於這些沒有素質沒有道德的人應該剝奪他們坐公交車的終身權力,完全拉入黑名單。

因搶奪客車方向盤,山東一乘客被判3年,還浪不?


其實,我們想看到的並不是這樣的結果,判刑並不是最好的方法。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加強全民道德素養的培育,和公共安全意識的提升。如果這些沒辦法搞上去,單單的判某個人的刑,哪都是無濟於事的。我們應該從根本上解決這類問題。

因搶奪客車方向盤,山東一乘客被判3年,還浪不?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覺得國家應該高度重視公共交通的安全防護,提高全國人民群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加強全民的道德素養提升。只有做到了這些,類似的案件才會徹底不會發生。重慶墜江這種悲劇才不會重新上演。

當然,做好公共交通的有序和健康發展,還離不開,我們每一個人的努力。只有人人都遵守了公共交通安全法,提高了安全意識,我們才會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務,才能更加安全,更加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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