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中院開庭審理更哲等6人搶劫、搶奪、強姦罪一案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11月28日至29日,果洛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果洛州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更哲等6人涉嫌搶劫、搶奪、強姦罪一案。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果洛州檢察院指控,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更哲、班瑪才昂、華保等6人先後在青海省班瑪縣、久治縣和四川阿壩縣等地以暴力、威脅等其他手段,實施4起搶劫犯罪、2起搶奪等犯罪事實。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更哲、班瑪才昂、華保等6人的行為分別構成搶劫罪、搶奪罪、強姦罪。在一定區域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庭前,果洛中院為充分保障被告人辯護權,為未委託辯護人的5名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師為其擔任辯護。法庭對更哲等6人實施搶劫、搶奪罪進行了公開審理,對更哲等5人實施強姦罪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在2天的庭審活動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材料,更哲等6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均發表了意見,更哲等6名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等,合議庭在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之後,宣佈休庭,擇期進行宣判。

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90餘人旁聽了庭審。(公保多傑)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審核:馬德明

校對: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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