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11月28日至29日,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果洛州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更哲等6人涉嫌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果洛州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更哲、班玛才昂、华保等6人先后在青海省班玛县、久治县和四川阿坝县等地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实施4起抢劫犯罪、2起抢夺等犯罪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更哲、班玛才昂、华保等6人的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抢夺罪、强奸罪。在一定区域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

庭前,果洛中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为未委托辩护人的5名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为其担任辩护。法庭对更哲等6人实施抢劫、抢夺罪进行了公开审理,对更哲等5人实施强奸罪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2天的庭审活动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更哲等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均发表了意见,更哲等6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等,合议庭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之后,宣布休庭,择期进行宣判。

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90余人旁听了庭审。(公保多杰)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审核:马德明

校对:李生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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