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綜合人民日報客戶端
雅安市雨城區刑警大隊法醫龐某、德陽市中江縣交警大隊輔警黃某某,非法查詢公民個人信息並出售給他人,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人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被告人黃某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兩人的違法所得,均被法院追繳。達州市達川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原判量刑太輕,遂提出抗訴。近日,該案經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後,依法作出二審判決,該案終於塵埃落定。經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後,採納了達川區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意見,依法作出二審判決:將龐某改判為有期徒刑四年;將黃某某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
對於知法犯法的警務人員
支持重判!
這些“害群之馬”就該清除隊伍
近年來已經有多起警員因非法查詢個人信息被判刑,查詢信息的理由身邊的朋友都以為是一件小事,舉手之勞,但是這件事情,一直都不是一件小事情。一直以來,都有內部紀律規定,非工作需求,不能隨便查詢信息,每次查詢都留存查詢日誌。
事實上,因為查詢公安平臺信息被判刑的案例,並不鮮見。查詢公安平臺信息,已經成為一項高度危險的崗位,必須特別慎重小心。
1
案例:幫朋友查詢信息被判刑
2018年4月8日,寧波市鎮海區法院宣判,民警詹某幫朋友查詢信息,結果朋友根據信息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詹某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2
案例:好奇他人查詢信息被判刑
近日,浙江民警池文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行蹤軌跡、住宿信息、車輛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1000餘條,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3
案例:查詢信息獲利被判刑
近日,安徽潁州區法院宣判,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的一名輔警郎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刑。
隨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頒佈,非工作需要查詢公民個人信息甚至提供個人信息不僅是違紀行為,甚至可能已經違法與犯罪。信息查詢轉發後的結果往往與當初的“幫忙”事與願違,一旦在網絡上傳播誰都無法控制。因此,如果是朋友,查詢信息請免開尊口。
(時長 03:01)
有時候
真的不是他們不願幫忙
而是會違反相關規定
甚至會違法犯罪
並因此失去工作或者身陷囹圄
有時候
真的是他們也無能為力
大家都不容易
如果是朋友
請多一份理解
請別讓你身邊的警察
承受 不可承受之情
還他們一份廉潔
給自己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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