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国务院传来大消息: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将小微企业税负降至5%和10%,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10万。
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一、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1)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标准,上限放宽到300万。
(2)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
(1)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5%。
(2)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负降至10%。
(3)小型微利企业或将实行累进税率,具体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
三、增值税起征点由3万/月提至10万/月!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一、增值税如果按季度申报,会是30万吗?
如果是季度申报,一个季度30万销售额均免征增值税,一年可以免征120万。
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放宽了,对资产总额有新的要求了吗?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这么好的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会议明确新政策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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