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当除师长讳,立史应记奠基人(系列报道之六)


新近发表的论文《“王刘联合发现说”和甲骨文发现研究新论》普及系列报道之六

最新一期《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第54卷第6期/2018年11月)的“珍稀文献研究/非纸质文献专题”栏目,以首篇位置发表了名为《“王刘联合发现说”和甲骨文发现研究新论》的学术论文(学报主页http://gxss.cbpt.cnki.net/WKA/WebPublication/index.aspx?mid=gxss ,内容待更新)。作者任光宇以美籍独立研究人身份,经过三年多的潜心研究,用长达近3万字的考辩论证,向甲骨文发现及早期研究学术史中的诸多定论,发起了新的学术挑战。(综述见系列报道之一)

在论文的最后部分“余论及甲骨学阶段划分新建议”中,作者总结指出:甲骨文发现史之所以至今留有诸多争论悬案,也与主导发现史早期记录和研究的学者不无关系。因为早期的资讯匮乏,故早期《甲骨年表》等不得不将村民和坊间的传闻一并收入。也因“‘董作宾的教育背景中并无现代考古学的训练……当傅斯年派董作宾前往安阳时,董先生似乎也仍停留在前一阶段的学术眼光’(王汎森语 )”。“董彦堂随后成为成果斐然的甲骨学四大宗师之一,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后师生对其早期著作的尊重和因袭。”

《新论》作者进而坦言:“大师非圣贤孰能无过,百年寻真相毋需讳言”。中国至今尚未能彻底清除学术追问中常见的中庸调和、溢美师长色彩,不时混淆了“高-下”与“是-否/真-假”的不同性质:前者可以仁智,后者不容含混。“涉及科学学术、历史真相,就应扫除一切政治因素、门派恩怨、人情避讳等等干扰,以一码归一码的原则将国故整理清楚。”“期待中国史学界能以更加严谨的现代科学原则,细审华夏国故,则诸如此类的历史悬案疑案,都不难进一步厘清。”

遥望西方世界,自两千三百多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起,其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就成为了学界学人的普遍常识。以学术为天下公器、师生老少平等交锋、对追求科学奥秘和真相的崇尚,更是现代人类文明突飞猛进的共识和前提。但在儒家礼教主导两千余年的中国,虽然一千二百多年前就有韩愈提出过“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於弟子,闻道有先後,术业有专攻”(《师说》),虽然近代的革命领袖们又把孔孟之道狠批了两三个来回,然在今日的社会和学术界,屡试不爽的潜规则仍然是“重上尊师”有余,“追求真理”不足。

求真当除师长讳,立史应记奠基人(系列报道之六)

《新论》作者在论文最后部分,还向学术界提出了一个关于甲骨学史的分段建议。“迄今学界对甲骨学发展史的阶段划分,多根据性质和时间,将王懿荣、刘鹗划为发现阶段,将孙诒让和罗、王划为科学发掘之前的考释研究阶段,将1928年后划为史语所科学发掘研究阶段,将1949后划为建国后的新阶段。而在笔者看来,不同于诸如埃及古文字因为失传已久、导致拿破仑学者大军的发现与商博良的成功破译相隔二十年,故可明确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甲骨文发现情况的独特性在于,其发现、公布与鉴定、释读等重要节点之间,都如前数节所述那样,在时间、内容、和当事人上密不可分。在《铁云藏龟》出版的一刻,发现物拓片和作为该书之序的研究论文也同时面世,对此一重大发现的年代、性质和意义都做出了基本正确的鉴定诠释。”

故论文作者认为,“应把刘鹗、吴昌绶一同确认为甲骨文研究先驱,与孙诒让、罗振玉、王国维同等看待,一起列入‘甲骨文研究/暨甲骨学的开创者’行列;同时与此相应地将1899至1928年共30年期合并起来,称为‘中国甲骨文发现、鉴定和研究的开创奠基期’。此阶段的主要代表性人物,按参与时间先后为王懿荣、刘鹗、罗振玉、吴昌绶、孙诒让、王国维;次要或较晚参与搜集和研究的奠基期中国学者,尚有王襄、端方、罗振常、唐兰、马衡、叶玉森、胡小石、商承祚、容庚、吴其昌等人。”

求真当除师长讳,立史应记奠基人(系列报道之六)

“遥想当年,甲骨学的先行者们在晚清家国飘摇的险恶环境里,在许多大学者都视甲骨文为伪造、研究者为“非贞信之人”(章太炎语)的质疑声中,艰苦卓绝,踽踽独行。……遥望此一群体,与辉煌学术成就形成惊人反差的,是个人生涯的悲惨结局:罗振玉在反动遗老阴影下郁郁而终;王懿荣、刘铁云、王国维,加上后来的陈梦家四个甲骨文发现、研究功臣,一个流放暴毙,三个先后自尽,且都横死于五十多岁壮年的学术巅峰期,可谓前仆后继,一脉相承,可悲可叹。

《新论》作者最后如此结尾:“早期先贤们面对既无地层、也无坑口位置等科学发掘记录的一堆碎骨,全凭一身扎实的国学功夫,同时汲取中西两种文明的精华,为中华传统文化的转型进步、为甲骨学步入世界现代学术之林,完成了开创性奠基。因此,将甲骨学史中的甲骨文发现与早期研究阶段合并为一体,不但更加接近历史真相、更加符合科学发现原则,也是对诸位甲骨学先驱的历史性业绩,给出一个更为公正合理的评价和总结。”

(还请关注:论文《“王刘联合发现说”和甲骨文发现研究新论》普及系列报道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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