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當除師長諱,立史應記奠基人(系列報道之六)


新近發表的論文《“王劉聯合發現說”和甲骨文發現研究新論》普及系列報道之六

最新一期《廣西師範大學學報》(第54卷第6期/2018年11月)的“珍稀文獻研究/非紙質文獻專題”欄目,以首篇位置發表了名為《“王劉聯合發現說”和甲骨文發現研究新論》的學術論文(學報主頁http://gxss.cbpt.cnki.net/WKA/WebPublication/index.aspx?mid=gxss ,內容待更新)。作者任光宇以美籍獨立研究人身份,經過三年多的潛心研究,用長達近3萬字的考辯論證,向甲骨文發現及早期研究學術史中的諸多定論,發起了新的學術挑戰。(綜述見系列報道之一)

在論文的最後部分“餘論及甲骨學階段劃分新建議”中,作者總結指出:甲骨文發現史之所以至今留有諸多爭論懸案,也與主導發現史早期記錄和研究的學者不無關係。因為早期的資訊匱乏,故早期《甲骨年表》等不得不將村民和坊間的傳聞一併收入。也因“‘董作賓的教育背景中並無現代考古學的訓練……當傅斯年派董作賓前往安陽時,董先生似乎也仍停留在前一階段的學術眼光’(王汎森語 )”。“董彥堂隨後成為成果斐然的甲骨學四大宗師之一,也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日後師生對其早期著作的尊重和因襲。”

《新論》作者進而坦言:“大師非聖賢孰能無過,百年尋真相毋需諱言”。中國至今尚未能徹底清除學術追問中常見的中庸調和、溢美師長色彩,不時混淆了“高-下”與“是-否/真-假”的不同性質:前者可以仁智,後者不容含混。“涉及科學學術、歷史真相,就應掃除一切政治因素、門派恩怨、人情避諱等等干擾,以一碼歸一碼的原則將國故整理清楚。”“期待中國史學界能以更加嚴謹的現代科學原則,細審華夏國故,則諸如此類的歷史懸案疑案,都不難進一步釐清。”

遙望西方世界,自兩千三百多年前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起,其名言“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就成為了學界學人的普遍常識。以學術為天下公器、師生老少平等交鋒、對追求科學奧秘和真相的崇尚,更是現代人類文明突飛猛進的共識和前提。但在儒家禮教主導兩千餘年的中國,雖然一千二百多年前就有韓愈提出過“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師說》),雖然近代的革命領袖們又把孔孟之道狠批了兩三個來回,然在今日的社會和學術界,屢試不爽的潛規則仍然是“重上尊師”有餘,“追求真理”不足。

求真當除師長諱,立史應記奠基人(系列報道之六)

《新論》作者在論文最後部分,還向學術界提出了一個關於甲骨學史的分段建議。“迄今學界對甲骨學發展史的階段劃分,多根據性質和時間,將王懿榮、劉鶚劃為發現階段,將孫詒讓和羅、王劃為科學發掘之前的考釋研究階段,將1928年後劃為史語所科學發掘研究階段,將1949後劃為建國後的新階段。而在筆者看來,不同於諸如埃及古文字因為失傳已久、導致拿破崙學者大軍的發現與商博良的成功破譯相隔二十年,故可明確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階段;甲骨文發現情況的獨特性在於,其發現、公佈與鑑定、釋讀等重要節點之間,都如前數節所述那樣,在時間、內容、和當事人上密不可分。在《鐵雲藏龜》出版的一刻,發現物拓片和作為該書之序的研究論文也同時面世,對此一重大發現的年代、性質和意義都做出了基本正確的鑑定詮釋。”

故論文作者認為,“應把劉鶚、吳昌綬一同確認為甲骨文研究先驅,與孫詒讓、羅振玉、王國維同等看待,一起列入‘甲骨文研究/暨甲骨學的開創者’行列;同時與此相應地將1899至1928年共30年期合併起來,稱為‘中國甲骨文發現、鑑定和研究的開創奠基期’。此階段的主要代表性人物,按參與時間先後為王懿榮、劉鶚、羅振玉、吳昌綬、孫詒讓、王國維;次要或較晚參與蒐集和研究的奠基期中國學者,尚有王襄、端方、羅振常、唐蘭、馬衡、葉玉森、胡小石、商承祚、容庚、吳其昌等人。”

求真當除師長諱,立史應記奠基人(系列報道之六)

“遙想當年,甲骨學的先行者們在晚清家國飄搖的險惡環境裡,在許多大學者都視甲骨文為偽造、研究者為“非貞信之人”(章太炎語)的質疑聲中,艱苦卓絕,踽踽獨行。……遙望此一群體,與輝煌學術成就形成驚人反差的,是個人生涯的悲慘結局:羅振玉在反動遺老陰影下鬱鬱而終;王懿榮、劉鐵雲、王國維,加上後來的陳夢家四個甲骨文發現、研究功臣,一個流放暴斃,三個先後自盡,且都橫死於五十多歲壯年的學術巔峰期,可謂前仆後繼,一脈相承,可悲可嘆。

《新論》作者最後如此結尾:“早期先賢們面對既無地層、也無坑口位置等科學發掘記錄的一堆碎骨,全憑一身紮實的國學功夫,同時汲取中西兩種文明的精華,為中華傳統文化的轉型進步、為甲骨學步入世界現代學術之林,完成了開創性奠基。因此,將甲骨學史中的甲骨文發現與早期研究階段合併為一體,不但更加接近歷史真相、更加符合科學發現原則,也是對諸位甲骨學先驅的歷史性業績,給出一個更為公正合理的評價和總結。”

(還請關注:論文《“王劉聯合發現說”和甲骨文發現研究新論》普及系列報道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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