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02」八步法院创新送达方式助审判提速增效

「18-202」八步法院创新送达方式助审判提速增效

送达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程序事项,是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提高,尤其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呈持续增长的态势,送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瓶颈之一。为有效解决案件送达难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八步区法院切实改进和加强送达工作,在法侓和司法解释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通过全面推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使用电子送达等方式,提升了民事案件送达的质量和效率,将司法为民切实落到实处。通过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和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成功率达到91.8%。平均送达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提升到7个工作日,送达效率提升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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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推进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

八步区法院在登记立案时均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是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的基础。当事人确认送达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后,法院依照该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因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变更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或当事人拒绝签收的,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在金融借款合同及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借款人在向银行借款和申办信用卡时都填写了自己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也与银行约定了该地址作为各种材料包括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该约定合法有效。对于该类案件,立案后,八步区法院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该地址邮寄诉讼文书,极大提升了送达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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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使用电子送达,提质增效。

八步区法院积极主动探索电子送达及送达凭证保全的有效方式、方法。除了审判系统自动发送审判相关短信外,该院还采取了下列措施: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接受电子送达方式的,采用其选择的方式进行电子送达;对于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采取电话送达,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的内容,并对通话过程录音,同时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当事人推送送达内容;对于多次拨打但不接电话的,与电信运营商核实该号码用户确系本案当事人后,直接采取短信推送。

近期,该院对受理的200多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采取了电话和短信送达,取得显著效果。以往送达类似物业纠纷案件,通常采用上门直接送达,但是经常遇到当事人不在家、对物业公司不满而故意回避、拒收诉讼材料的情况,而通过公告送达又会造成诉讼时间延长。面对此次数量巨大的系列案,在送达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我院对各业主采取了电话和短信送达,告知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开庭时间以及相应的诉讼权利义务,送达率达百分之百。在接到法院送达后,有超过70%的业主主动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业费用,物业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撤诉,电子送达方式收效显著,有效节省诉讼时间,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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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成立专门送达小组,为送达工作保驾护航。

为及时送达民事诉讼文书,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专门送达小组,配置录音电话、手机、彩色打印机等设备,派遣熟悉民情的干警负责送达工作。此外,为提高送达质效,解决送达难题,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行之有效的送达方法。在送达工作中,继续加强与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和社会力量,做好送达工作。

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诉讼权利,为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公正,笔者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接到人民法院通知时,务必重视,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工作,以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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