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木根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姚木根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12月18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三法庭公開宣判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一案。姚木根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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