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 有問題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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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年頭,賺錢容易嗎?
不容易。
存點積蓄容易嗎?
很不容易。
把錢借出去給朋友容易嗎?
非常容易。
但俗話說得好,借錢一時爽,催債火葬場。
貌美的所長自從落入凡間(開啟法律諮詢業務)以來,諮詢過所長關於“借錢不還錢問題”的大有人在。
- 有因為3千元追不回來被老婆寒冬罰睡地板的;
- 有過了3年才想起要去追債,卻遭遇賴賬,想要起訴,卻發現過了起訴時間的;
- 更有眼巴巴看著對方在朋友圈炫豪宅豪車,就不還他500塊錢的。
有時候,錢的確能救急救命,所以錢能借,但一定不能“裝大方”。
聰明的借錢人,把下面幾個事,在錢借出去之前,做到位!
1 給對方身份證留個影
會不好意思?
不要“裝大方”~
這是最基本的,錢是借給了誰,全名起碼要知道!
更不必說,日後一旦有情況,對方戶籍地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為什麼專門提這點?
所長的閨蜜就跟所長哭訴過,借了個大幾千給一個人。那個人認識很多年了,但從來沒見過面,只知他姓吳,平日都“戰神”“戰神”的叫他。
“大方”的她,通過V信把錢借了出去,然後那個人,從此消失了。
所長感慨,果然是借錢界的戰神,不戰而勝,面都不用見,就能借到手。
2 少用現金,多用銀行轉賬
其實,現代人用到現金的時候是越來越少了,線上的每一筆花銷和轉賬,都是有記錄的,這就是一項有效憑證。
銀行轉賬的時候多加一道備註“借款”。
這可以大大減少對方耍賴,矢口否認借錢的機會。
3 看看那個人有沒有車、房屋或其他高價值物品
看到這點,可能你會下意識反問所長,如果他有車有房,都不用問我借錢啦?
No!
他找你借錢,是要你的現金,現金是流動的;而房子和車子都是固定的,要賣了才能變現金啊。
但是呢,所長並不是要分析這些財務知識給你聽。
所長是想告訴你,如果真的對方抵死說沒錢還,你去法院起訴他的時候,起碼能告訴法官對方的財產線索,好讓法官去做個查封。
日後官司獲勝,法院也可以拍賣這些資產用以還債。
這裡一句話概括,抵債用的,必須提前知道。
4 微信、短信聊天記錄保存好;條件允許的話,做個錄音
這是非常關鍵的一點。
如果你只做到上面講的1-3點,你們之間究竟是因為什麼事情而發生轉賬,裡頭還有很多爭執不清的地方。
依據所長經驗,有80%以上的概率,問你借錢的人在扯到轉賬記錄這一點的時候,都會撕破臉皮說,這錢是很多年前他借給你的,你轉賬只不過是還錢給他。
扯嗎?
不扯,這是無賴的慣用手法。
5 借錢金額大,就做個財產抵押
如果對方願意把房子拿出來做抵押,那就順道把抵押登記給辦了。
有的借錢人十分狡猾,他願意拿房子做抵押問你借錢,也願意把這點寫在借條上。
你聽到後,是不是感覺安心很多?
NO!
所長告訴你,他可以用這個方式,向很多很多人借錢,寫很多很多張借條。
日後他還不起錢,他的房子會歸誰?很大可能輪不到你手上。
但是如果辦理了抵押登記,不管他向多少人借錢,抵押的資產都是你的。
6 最完美的證明,就是籤一份借款的書面協議
有了這份書面協議,所有信息一目瞭然。
什麼時候借?
什麼時候還?
利息多少?
誰來擔保?
.......
貌美的所長,贈送大家通用版的借款協議一份,有需要的筒子,請在文章下面留言!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借錢給別人呢?
自己辛辛苦苦賺回來的錢,不要等到永遠失去了才後悔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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