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死了,他在银行的存款没有其他人知道,银行会怎样处理他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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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质上是一种信用中介机构,始终以信誉为第一,否则不可能长期持续存在。一个人死了,银行会是会通知家属,据为己有或上缴国库呢?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存款可能长期存在于银行,并被银行有偿使用。这类存款主要指存单类存款,以及余额大于500的存折,免年费的银行卡类存款。这三类存款因为没有年费和小额费,故一直存在于银行,银行有偿使用于放贷,并按时计算利息。当家属或有权继承人发现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取或过户,但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为储户保密”原则,银行一般不会主动通知家属。


第二种情况,由于账户余额逐渐变少,有可能被销户或纳入不动户。由于有的银行存折账户和银行卡对于日均余额低于300或500的,需要收取每季度3元小额费,银行卡每年10元年费,所以随着余额的逐渐变少,最后变成零余额零交易账户。对于这种双零账户,有银行是直接销户,有的银行会纳入不动户。

第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清理无主存款,比如特大自然灾害等。比如08汶川大地震,造成人员大量死亡,当时人民银行会同各职能部门对于死者存款制定了特殊处理办法,即由各家商业银行配合清理死者是否有存款。如果有,一是通知家属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支取或过户;二是无主存款按照财政部规定,对国有企事业、人民团体等职工存款上缴国库,归国家所有。对于集体所有制职工存款,转归集体所有。


第四,银行破产倒闭时,由于财产清算的需要,也会对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包括居民存款。这时会通过各种有效方式通知存款人。如果家属通过大众媒体得知死者存款,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办理支取或过户。如果仍然没有人前来认领,则仍然按照财政部规定,相应上缴国库或转归集体所有。总之,银行不可能也没有机会据为己有,最多长期有偿使用,因为支付了存款利息而获得其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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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是个人的财产,所有者是存款人,银行有必要给存款人,如果存款人去世了,那么存款就应该转让给合法的继承人,如果存款人有遗嘱,那么就应该按照遗嘱来分配财产和资金,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律意义上面的继承人来分配财产。但是存款人去世了,而在银行的存款没有人知道,银行又会如何来处理这笔存款呢?

银行会保存这笔存款,然后转变为银行的一部分收入

银行是不会知道存款人是否去世,银行的责任就是:存款人来去存款时,银行会兑付。如果合法继承人拿着公证处的合法继承证明书来取出存款,银行也会配合,在这些方面都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存款长期不取出,银行会继续保存这笔存款。



如果长期(一般是几年)还是没有人来取出存款,存款人的账户也会没有任何的交易和变化,那么长期下来,账户就成为了睡眠账户,如果又过了几年还没有取出存款,那么银行就会把存款划分到银行的营业外收入,就成为了银行收入的一部分,具体的年限则是根据银行的情况有所不同。

即使银行把存款划分到收入之后,如果有合法的继承人去支取存款,银行依然会给对应的本金和利息,并不会侵占他人的存款,毕竟对于银行来说,信用和责任才是银行生存的根本,没有必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失去了信用。

如果存款人去世,也不知道他的存款,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继承人需要在公证处开具一个继承权证明书,然后需要带上户口簿,自己的身份证,死亡证明书,以及开具的继承权证明书。然后到银行查询该存款人是否在银行办理了存款。如果存款人办理了存款,那么继承人就要求办理存款过渡的手续,取出存款人的存款。

如果找银行呢?首先需要根据去世的存款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银行作为目标,比如他之前办理过存款业务的银行,还有就是去世的存款人附近周围的银行,然后拿着证明一个个去银行询问,也只能这样,才可以取出去世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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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是个人的资产,银行是不会随意占据个人的资产,即使由于长期没有取出存款,存款成为了银行收入的一部分,只要继承人要求取出这笔存款,银行依然是可以给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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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长时间无人认领,将自动转为不动户

不管存款人是否死亡,只要他的存款账户满足一定条件,将会被银行自动转为不动户。这个条件就是活期储蓄存款账户15年以上不发生任何交易、定期存款账户20年以上没有客户进行支取!

转为不动户以后,银行将不再为其计息。如果两年之内存款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还是没有前来办理支取业务的话,将会被银行计入“营业外收入”,由其自行支配。但是,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存款就一定属于银行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只要有客户来进行支取,银行必须无条件的为其进行兑付。因为银行只是客户资产的保管人,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占有人!

外国对于“睡眠存款”的处置方式

和国内对于“睡眠存款”的处置方式不同,外国对这部分存款有统一的安排。例如日本就是将银行内的“睡眠存款”统一调配,并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用于地震后的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英国是设立“休眠存款”基金,将15年以上未发生任何动账记录的户头余额作为慈善基金,支持非营利组织等;而美国的做法最“民主”,是将这部分资金统一上缴政府,归国家所有。

综上所述,各国对于“睡眠存款”的处置方式多有不一,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对这部分资金进行最有效的管理与使用,希望有一天银行能够化被动为主动,将死者的存款交还到法定继承人的手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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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去世了,而他在银行里的存款因为没有提前将密码告诉其家人,甚至家人根本就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那么,银行会如何处理呢?是据为己有吗?


众所周知,银行的存取款都必须要经过严格规定,尤其是在取款的手续上程序设计非常紧密细致。因为存款的安全性是银行第一位。

如果储户去世了,其家人知道存款的存在,自然就可以拿着密码、身份证自由取走这笔钱,哪怕是没有密码也依然能够通过公证处办理相关取款手续。虽然比较麻烦,但无论如何都可以取走。


最糟糕的还是其家人根本就不知道这笔钱,也因此不会想到去银行取钱。于是,这笔钱只能一直“趴在”银行里,毕竟银行是不可能知道储户去世与否,银行会继续使用这笔钱并获取相应的经营利润。不过,通过这笔钱赚取的收益除了归银行外,储户应得的利息及本金却无权拥有,仍旧属于储户,只是因为储户去世,这笔钱就只能永久存在银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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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如他的亲人知道有这笔银行存款的存在,并且拥有银行存折,也知道密码,那么能够非常便利地去银行拿出这笔钱;


2.假如他的亲人知道这笔存款存在,但是不知道密码,那么就需要跑一遍“流程了”,到公证处公证具有财产的继承权,然后拿上存折、死亡证明,再带上公证书就能去银行领取了;


3.假如他的亲人压根不知道有这笔存款的存在,那么很遗憾,这笔钱就会永远躺在银行体系之中,不断被拿去贷款,为银行赚取收益

。。。



那么应该如何规避逝世后继承人拿不到遗产这种情况出现呢?

(1)立下遗嘱及时公证

人固有一死,这时间节点谁也把控不准,很难预料死神什么时候觊觎上了我们。最为妥善的办法就是退休之后,及时立下遗嘱,并且将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悉数罗列,然后至公证处把相应手续处理完备,这样也以免夜长梦多。去世之后即便家人不知道账户密码,也能够凭借着公证书拿出相应的存款。


(2)银行卡、存折、密码集中存放

有些朋友可能会觉得:提前做公证、立遗嘱不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么?60多岁立遗嘱这是一种“折寿”的行为。其实我们也完全不需要这么做,有更为简单的方法可以遵循。


我们把自己的财产、存折、银行卡、密码、身份证、房产证等等重要的东西都放置在一起,并且做一个财产清单,把相应的位置告诉我们的子女,有所准备之后生活也就能从容的多了。不过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风险,万一遭到小偷偷窃,一辈子的资产可都要被“清空”了,不妨购买一个保险柜,给我们的家庭财富上个“保险栓”。




定期存款到期之后我们有见过银行主动联系我们询问情况么?——没有吧,对于银行而言他们还求之不得呢,定期转为活期之后银行进行放贷反而能赚取更大的利差,就单单从利益层面出发银行也不具备联系客户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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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银行不会因为储蓄户死亡而占有或者叫处理储蓄户的财产。因为银行起到了是维护储户信用,背负国家货币信用的重任。但是在银行业里有几种账户处理方法:

一,长期变动的账户

我们每个人经常使用的账户,金额会随着我们的生活轨迹,频繁变动,这就是长期变动的账户。这部分账户使银行正常工作要处理的大量业务,涵盖了:服务,计息,存取贷,监管等业务体系。

二,休眠(短期死亡)的账户

超过十年以上长期不动的账户(定期存款除外),这部分账户因为各种原因非正常不变动。大概范围是:意外死亡,监狱,植物人,失踪,非法账户等等。这里就涵盖了人死了,银行如何处理这些钱。

首先银行不会主动联系除账户主人外的任何人,这是为了存款保密,这些账户会被集中在区级以上的银行管理体系里,减少日常工作的压力。

三,余额注销的账户

这个很好理解,就是每年账户有费用,很多休眠的账户余额很少。储户也不值的跑银行去注销,花费时间,甚至都忘记了,银行处理方法很简单,慢慢随着年费,短信费消耗掉账户里的钱。然后账户就自动走入注销流程,从账户管理体系剔除。防止庞大的账户体系继续臃肿。

四,长期休眠(死亡)的账户

三十年以上长期不动的账户,这部分账户所涉及的基本上就是人生出现了重大意外了。比如:死亡,终生监禁(但是不透露账户),植物人,战争性的毁灭,非法账户等等。当然非常账户会被监管,过了监管期会被上交国库。

五,上交监管机构的账户

银行业也会把五十年以上不变动账户交给央行监管,这属于我们国家的体制。国外有些银行业是独立机构,不受政府控股的法人机构。这些银行各有处理长期休眠账户的方法。

总结:银行只会根据账户变动进行分类管理,而不会根据人是否死亡而做账户处理的。百年前的存款拿到中国银行最后兑换出现金的事也发生过。所以无论什么账户只是管理方法不一样,但是不会无故消亡。为了储户保密也不会主动联系储户以外的人。


我是伯乐集团董事长李合伟,白手起家创业20载。主营餐饮,投资,教育三大板块。创业导师、理财导师、《李合伟演讲学院》首席讲师。坚持终身每天花俩小时写三篇文章,关注我为您分享更多的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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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个人去世了,他在银行的存款没有人知道,银行会怎么样处理他的钱呢?银行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去世人银行的存款。

(1)家人有银行卡或存折,又有密码

人去世了,家人有银行卡或存折,又有密码的,可以直接去银行ATM机会或者人工柜台拿出来,银行也会把钱给家人取出来的,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取款方法。

(2)去世人生前留有遗嘱,有继承人的

银行会根据去世人遗嘱分配,给力法力继承人取出,但是这个遗嘱必须是已经得到了公证处的证明,只有公证处的证明之后的遗嘱才会有法力效应!而继承人拿着遗嘱和身份证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办完之后银行会把去世人的遗产取出给继承人。

(3)没银行卡、没存折、没密码、没身份证、什么都没有

没银行卡、没存折、没密码、没身份证、什么都没有这种情况想要去拿到银行的去世人的遗产是相当麻烦,但知道去世人在银行还有存款,这种情况想要从银行取钱,必须要去相关部门出具很多证明,去世证明,关系证明,公证处证明,银行的各种表,总之是相当的麻烦,只有通过正规合法手续之后银行才会给你取出遗产。

(4)人去世了,没有任何人知道他银行有存款

如果人已经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有银行存款,银行也只能按照他生前的存款给予这些遗产一定的利息;因为银行也不会知道哪个人已经去世了,只能按照相关存款利率结算利息。随着时间的长久,这笔存款和利息都没有人取出,这笔遗产只能归银行所有,因为存款和利息根本没有人取,只能归属银行所有了。

假如一个人死了,他在银行的存款没有其他人知道,银行只能根据以上四中不同情况来处理他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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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会碰到,尤其是一些老人的突然离世,他在银行的存款及密码作为子女的有可能不知道,没有子女的孤独老人就更不会有人知道了,对于有子女的,如果老人突然离世,子女可以拿着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家属关系证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然后再带着这些材料到银行取钱,而对于没有子女的老人如果突然离世,那他生前存在银行的钱该怎么处理呢?

对于银行来说,一般在两年(部分银行是三年)内没有任何交易记录,也没有余额和利息,也没跟基金系统、债券系统、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第三方存管系统等产生关联,银行将这种账户定义为休眠账户,会定期清理。而对于长期没有交易记录但是有存款的账户,银行称之为“休眠存款”,休眠存款分为:有主存款和无主存款,像上面说到的孤独老人的突然离世以及在一些自然灾害中去世的人(没有亲人)他们的存款最后都成了无主存款,据说在tangshan大地震的时候,银行为了处理地震中产生的无主存款用了八年的时间,对于这类无主账户,截止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可以看看银行和专家的看法:

一、银行:作为“营业外收入”

银行一般是将无主存款单独设立一个账户来单独记账,作为“营业外收入”,如果有储户来支取,就记为“营业外支出”,银行的解释是:这样不会占用网络资源。

二、专家和律师认为:银行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归国家所有

对于银行的这一处理方式,许多专家认为这是属于不当得利,银行没有权利将无主存款“据为己有”并产生收益。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而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因此,专家建议这些无主存款应该上缴国库!

对此,大家认为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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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死后,他在银行的存款如果没有其他人知道或者直接没有继承人的话,可以预见的结果是这笔存款会一直放在银行里面没有人支取,但是银行在最初阶段肯定是不知道的,毕竟银行现有的人力物力也无法保证其主动去求证。


当然,如果存款长期不动的话,在满足一定期限以后,将会转为个人存款不动户,在每年的特定时间银行就会对这些不动户做定期清理。每个银行对于个人存款不动户的期限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活期存款满15年不发生交易将转为不动户、定期存款满20年不进行支取转为不动户,即被转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专户保管,不再记提利息。在转为不动户一段时间以后,将会计入“银行营业外收入科目”;如果在这个阶段遇到存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持有效证明文件前来支取的话,银行仍然会将这部分存款转出“营业外收入科目”,并将这些年的本金以及利息全部支付给继承人。

上述内容是国内对于“沉睡存款”的处置方式,国际上其他国家与我们相比有一定的区别。例如,瑞士是将这些“沉睡存款”成立一个基金,有专门的管理人进行基金运作,如果有合法继承人来支取的话,那就如数兑付给他们;韩国是成立“休眠存款”财团,将这部分存款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对于“休眠存款”的处置方式一直存有争议,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银行没有权利将这部分存款占为已有,一切都要依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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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主存款?

无主存款,是指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发生的有效存款,因存款人死亡等原因,且没有权利人向金融机构主张支取权利的这部分存款。无主存款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存款人以非法目的从事非法活动在银行开户,因出事而不敢或无法去认领的银行存款;二是存款人因意外事件失踪或死亡,没有任何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了解其存款情况而无法认领的银行存款; 三是存款人遗忘或抛弃的存款,即因存款人遗忘或因数额较小而忘记的银行存款。

你说的即第二种情况,因死亡而无人知道这笔存款,那银行会怎么处置呢?

国外处置无主存款的先例

对于无主存款,国际上并没有通行的惯例可 供借鉴。目前国外的通常做法是确认无主存款后,将这些存款从银行转移到一个第三方机构,然后继续寻找这些存款的合法主人,当彻底确定无主后,会将这部分存款用于公益事业,比如灾后重建。

国际上最著名的“无主存款”案例为二战时期犹太人放在瑞士银行里的钱。二战前后,有不少犹太人秘密地把自己的金银珠宝和现金存入瑞士银行,因为瑞士在 1934 年通过的《银行保密法》能很好地隐蔽受纳粹迫害的犹太储户的身份: 存款人可使用化名、代号,或通过中间人在银行立户。许多存款人不久后就被纳粹杀害,他们的账户遂成为不为其亲属所知的“睡眠账户”。二战后,遇难者亲属根据他们掌握的线索,多方努力试图追回存在瑞士银行里的存款,可是瑞土银行方面却以“《银行保护法》规定不得透露存款人信息”为由,拒绝受理。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之下,瑞士银行在 1997 年公布了部分账户所有者名单,同意设立一个由 17 名成员组成的国际委员会,审理所有者亲属提出的归还存款的请求。之后,在瑞 士政府的协调下,瑞士银行与国际犹太人组织于1998 年达成一项协议,由瑞士银行一次性出资 12.5 亿美元 建立一个基金,用于赔付早已死去的犹太人存款账户户主的亲属和后裔。

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也时有发生商业银行非法占有“无主存款” 或“睡眠账户”的现象。以英国为例,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 英国各大银行占有的“睡眠资金”据估计高达 50 - 100 亿英镑。

我国对无主存款处置

我国对于无主存款究竟如何处理并没有具体规定,类似的相关规定则散见于多部法律条文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认定财产无主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对于银行无主存款,我国银行业的通行做法是,把长年未动的活期账户先列成“应付账款”,再列入“营业外收入”,当储户支取时,作为“营业外支出”记账。银行对此的解释为因为众多“睡眠账 户”占据了大量的网络资源,被记入“营业外收入”后,就不会再占用网络资源,虽然“睡眠账户”被转为银行的“营业外收入”,并不意 味着里面的钱已归银行所有。但事实上由于无主账户大多数肯定“一睡不醒”,最后的结果无疑是只有“营业外收入”没有“营业外 支出”,有点似乎是银行将此种款项予以侵吞。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灾后无主存款问题,我国最近的一次经历为 2008 年汶川地震。这次地震造成近7万人死亡,而他们中究竟有多少人在银行具有银行存款却不得而知。针对灾区借款人如何还款及取现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曾于当年 5 月 19 日晚下发通知,要求银行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而对于因存款人死亡而导致的“无主存款”如何处置和归属定性,则语焉不详。对于这些可能的无主存款究竟怎么处理也成为灾后讨论很多的一个问题。

总结

在现实中,这类情况并不少见,因为银行的客户数量众多,银行也没有精力做到一一去查看是否为无主存款,特别是无主存款对于银行本身来说是有益的事情(相当于免费使用一笔资金),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国家进行立法,比如储户的钱30年没有任何动作,银行就应该自动提示(好比目前的预警管理系统),在由客户经理进行调查确认,此外银行的系统应该建立可以与户籍系统联网,这样就不会找不到储户的关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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