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杰弗森亲笔:好吧,这可真是一段漫长的旅程

作者:Richard Jefferson

审稿:JabariIverson

理查德-杰弗森亲笔:好吧,这可真是一段漫长的旅程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坐在球队专机上,忍不要哭出来。

我说的不是惊天动地的G7。

说的也不是NBA总决赛。

我这会儿人还在多伦多呢。

我们还在打东部决赛呢。

打完系列赛第4场,球队动身回克利夫兰。我这个36岁的糟老头子差点就要在飞机上哭出来。

我太想赢了。

我太想太想太想赢了。

此时的猛龙,连下两城,将系列赛扳成2-2平。随着飞机开始加速起飞,我的思绪逐渐不受控制地发散开来。我当时满心想的是,“我们不能在克利夫兰输球。如果我们带着2-3的总比分再度前往多伦多,那我们就完蛋了。我无法再度忍受失败的滋味。我无法眼睁睁看着大门在我面前轰然关上,而我却无法捧起总冠军奖杯。我真的无法忍受这一切。”

这对我来说太特么重要了。说来也好笑,现在很多人都会跟我说,“老兄,骑士的夺冠之路肯定充满了欢声笑语吧。”

我会跟他们说实话:“才不是,一点都不好玩。”

夺冠之路上的每一秒都是无趣的。在G7终场哨响之前,我们始终被痛苦的情绪笼罩。哪怕我们战胜了多伦多猛龙、晋级总决赛,我依旧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当时的我就像是丢了魂。

这么跟你说吧,要想赢得NBA总冠军,你要承受的一切简直是非人类的。

我从来都不敢相信,我们会赢得总冠军。

0-1落后的时候,我不敢这么想。

0-2落后的时候,我当然也不敢这么想。

1-3落后的时候,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不敢这么想。

那个时候我们死定了。一切都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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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整整13年,才重新踏上了NBA总决赛的舞台。

13年里,我换了7支球队,打了916场比赛。想想看吧。

我不知道这段经历该用什么词来描述,令人钦佩?令人伤悲?还是说十分愚蠢?随便吧。我唯一确信的一点,那就是我再也不是曾经的那个自己了。如果你和我一样,在这个联盟摸爬滚打了这么久,外界会觉得你像是一个苦行僧。不过说实话,我刚进联盟那会儿,你们可不会觉得我是那种能在联盟打满17个赛季的球员。

周五晚上赢了球?走啊,出去浪呀。

周五晚上输了球?走啊,出去浪呀。不过也不能玩得太过头。

我可会享受生活了。

当时的我花钱如流水,就好像钱都是大风刮来的一样。上世纪80年代初,我出生于洛杉矶中南部地区,当时这个地方一片混乱。现在人们时不时会问我:“理查德,那个时候的中南部地区是啥样的啊?大伙听到的都是些陈词滥调,你能讲点别的吗?”

我会这么告诉他们:“你要我说实话?陈词滥调说的一点都没错。”

我还记得当时的飞车射击、谋杀以及贩毒等恶行。这些就是我记事以来的第一印象。我的父亲饱受毒品与酒精的困扰,这在当时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因为在那个年代,毒品犹如洪水猛兽一样冲击了整个社区。非常幸运的是,我的家人小心地呵护我成长。我的母亲是位极好的女士,她很清楚一点,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要把我和两个哥哥带出这个环境。

为了我们三个兄弟,她奉献了一生的精力。

我下面说的这个故事绝无夸大成分。有一天,我们那个社区有一半的家庭坐上了灰狗巴士,离开了中南部地区。这些家庭打包了所有能带上的行李,坐上了开往菲尼克斯的巴士。我们买的是单程票。就是这么决绝。

前往菲尼克斯甚至不需要什么特别的原因。那是一座快速发展的新城,那里到处都是机会。

我的母亲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我们争取福利援助,从而在这座新城市中养活我们四个小男孩。对我来说,搬家的一大好处就是我终于能出去玩了。以前住在中南部地区的时候,我每天翻来覆去地打超级马里奥兄弟,那游戏我都快玩了上万遍。在菲尼克斯,我可以在外面疯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样的生活方式,对我这个来自洛杉矶中南部地区的小孩来说,是闻所未闻的。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探索出了我对篮球的热爱,我没日没夜地在当地的洞溪公园打球,活脱脱就像电影《白人不能跳》里的西德尼-迪恩【1】。

译者注:《白人不能跳》讲述的是白人球员比利和黑人球员西德尼组队打街球的故事。二人通过设局愚弄当地的街球手,从而赢得比赛奖金,在经历了种种冒险后,这对欢喜冤家终于成为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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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到15岁才开始打上正规比赛。那个时候我从没想过去NBA打球的事情——我没跟你开玩笑。那个时候我满脑子想的,就是在公园里打球,说各种各样的垃圾话。

说来也好笑,就算我后来开始窜个子、高中加入了校篮球队,我妈还是那么的后知后觉。当时她在学校里谋得一份差事,一心努力工作从而给我们兄弟几个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所以她压根不知道什么是AAU联赛、什么是大学篮球联赛。

在我高三那一年,我的母亲去现场看我打比赛,比赛结束之后我的教练找她聊天:“嘿,你知道吗……理查德真的很棒。”

我妈听了很高兴:“哦,你这么说真是太好了。”

教练说:“不不不,我觉得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他真的非常出色。”

我可爱的老妈说:“可不是嘛,他每天都要去公园打球!”

最后我的教练忍不住说了实话:“不是的,夫人,我真觉得你没懂我的意思。这孩子可以成为职业球员。”

于是我成了家里第一个大学生,这感觉真是太神奇了。在升入大学的过程中,篮球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是当时的我可没做过什么人生规划,你懂我意思吧?如今的这帮小孩,17岁的时候就已经非常老道,简直不可思议。我刚踏上亚利桑那大学校园的时候,我可不像如今你们看到的这帮年轻人。

当时的我从来没有接受过应对媒体的训练。

当时的我就是个白痴。

当时围在我这个白痴周围的,也是一群白痴。

要知道,时代已经不同了。不要以为我说这话的时候摆出了NBA老将厚古薄今的愤怒神情。我是真觉得时代完全不同了。那个时代的文化和如今完全不一样。我刚上大学的时候还是1999年。那个时候互联网刚刚出现。要想上网你还得去学校的电脑室。

当你穿过校园时,会有哥们拦住你:“你去哪儿?”

你会告诉他:“我要去上网。”

没错,过去要想上网你还得出趟远门。那架势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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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刚刚上网的这个例子只是给你做点背景铺垫。我刚刚也说到了,那个时候亚利桑那野猫队的每个队员都是白痴,为了能让你更好地理解这句话,我才啰嗦了这么多。你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根本没有Instagram和Snapchat等软件。现在要想做一个白痴不要太简单。只要把推特上的私信错发成全网可见,这样的事情多来几次,你就是彻头彻尾的白痴了。

然而1999年那会儿,要想当个白痴还真不容易。你犯蠢的方式必须足够新颖。

我的大学舍友卢克-沃顿。多好的人啊。人品好到没话说。那个时候的他?白痴一个!

迈克尔-赖特?也是个好人。也是白痴一个!

吉尔伯特-阿里纳斯?

你问我吉尔伯特-阿里纳斯?

你听好了。

想不想听我讲一个吉尔伯特-阿里纳斯的故事?

我这就给你讲一个。

有关吉尔伯特的故事我可以三天三夜讲不完,但问题在于,这其中有97%的故事我实在难以启齿。我最好学人家HBO电视台,在播放节目之前先贴一个“家长指导意见”的警示标签。

先是贴上许可认证。

然后屏幕上再打出联系电话。

哎呀,又扯远了。

我不想讲吉尔伯特那些老掉牙的故事了。他身上还有很多隐藏的一面呢。

那个时候的他就是一个鬼才。

我要讲的,是臭名昭著的2001年家庭周末事件。吉尔伯特在这个事件中大放异彩。

我先给大家垫几句话。

这是一个美丽祥和的下午,地处图森的亚利桑那大学到处都是热闹的人群: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脸骄傲地带着家里的小朋友参观校园,有的还牵着宠物狗。一派美好的景象。

我们哥几个在公寓里玩,过了一会儿我肚子饿了,于是我说了句,我要去学生活动中心弄点吃的。

吉尔伯特说:“那我开车送你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坏笑,就好像是个邪恶的科学家。哎,我真应该早点意识到的。这样我就能挽救自己的声誉了。不过我还是同意了他开车送我的请求。

好的,我再提醒你们一下,那会儿是2001年。2001年的有车一族,最看重的就是在车里装上最顶级的重低音炮,然后再把四个轮毂好好捯饬一下,当然啦,车里还少不了最新潮的便携式DVD播放机。

我跟你们说,车上装影音播放器非常不安全。非常非常不安全。然而那个时候MTV电视台的《CRIBS》节目正迅速走红。所以吉尔伯特自然不甘人后,他给自己的车里装上了全美最响彻云霄的音响,便携式DVD播放器更是一口气装了三个。我们沿着校园内的东大街慢慢开,车窗全都摇下来,那个时候我们俩拽得不得了。也是,那个赛季我们杀入了最终四强,所以当我们开车在路上兜风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这是吉尔伯特-阿里纳斯的车。无论是学生、还是学生的母亲、抑或是学生的奶奶——所有人都知道阿里纳斯的名字。

当时他车里放的应该是Dr. Dre的《The Chronic 2001》,声音大得整条街都听得到。我坐在车里,感觉声浪不断拍击我的脸。这是一个晴好的下午。这一天学校举行了家庭周末活动。我们俩感觉好到了极点,明白吧?

这时候吉尔伯特不知道咋想的,他跟我说:“慢着。让我换张光盘吧。放心好了,用不了多久,我保证你会喜欢的。”

然后他拿出了车里的百张CD封套。还记得那个厚厚一大摞的玩意儿吗?他从中挑出了一张DVD,塞进了播放机里,接着电影就开始自动播放了。

电影里的声音随着他那夸张的立体声音响,向四处传播开来。

嗯……我该怎么跟你形容呢?

这么说吧,这部电影其实……是一部给大人看的影片,“野性呼唤”的那种。

很黄很暴力。极度不适合工作时浏览。看完你只会大喊“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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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我当时就觉得亚利桑那大学校园里的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这辆车。这声音大到你无法想象,甚至让你怀疑车上的人是不是有病。没错,这就是2001年该有的声响。

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尴尬到无地自容,整个身子都蜷了起来。

然而吉尔伯特露出了一副灿烂的笑容。他朝每个人挥手致意。他冲着路边的爷爷、小孩还有教授挥手,活像一个总统候选人。

他满脸骄傲。

他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鬼才。

你知道令人抓狂的地方是什么吗?他本质上是个好人。队内所有人本质上都是好人。我不知道是时代的原因,还是说互联网刚刚兴起——我们毕竟还只是孩子嘛。

那个时候的我们还没有为进入联盟做好准备。我们还没有为即将到来的财富、崭新的生活方式以及前所未有的压力做好准备。我们只是一群白痴。现在你应该相信我说的都是真话了吧。

我跟你说实话吧。那个时候的我压根就没做好忍受NBA一个赛季磨炼的准备,更不用说我要在这个联盟打满17个赛季了。就算选秀大会当天,大卫-斯特恩走上讲台、念出我的名字时,我的眼睛还是紧闭着的。我记得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吧,我想我是要进NBA了。”

也许你以为进了NBA跟以往没什么两样——不就是换个地方继续打球嘛。你错了,进NBA不只是打球这么简单。你根本不知道在你面前的还有什么困难。进NBA不光是打球——这还是你的人生。至于我嘛,我碰巧经历了史上最光怪陆离、最令人心碎的新秀赛季。

我想所有人都会记得2001年9月11日的早晨自己在哪里。当时我在某地的一所小学里。如今回想起来也颇为诡异,因为那天早上我做着和布什总统同样的事情。我和几位篮网队员刚给二年级的小朋友做完阅读活动。当我们回到车上准备去训练馆时,我们听到了电台播报的新闻。

“飞机撞上了世贸中心。”

一开始谁也没有搞清楚状况。

听到这种消息,你的第一反应往往是,我的天,这可真是太糟糕了。撞上大楼的肯定是一架塞斯纳轻型飞机。

没过几分钟,我们又一次听到了电台新闻……

“紧急播报:第二架飞机撞上了双子塔。”

听到电台新闻播报是一回事……但是现场目睹这一切又是另一回事了。

凡是“911”当天在纽约和新泽西的人,到都还记得抬头看到漫天浓烟(或者是站在哈德逊河的这一边望向纽约的高楼大厦)时的心情。这不应该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时至今日,这一切都不应该在现实生活中出现。我们回到训练馆后,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搞不清楚事情的原委,教练甚至不得不下令让我们专心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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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教练组也不知道,除了训练,我们还能做什么。

当双子塔轰然倒下的时候,我们还待在训练馆里。

这之后发生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了。

但还有一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记:在我回家的路上,我看见通往曼哈顿的高速路上,路边到处都是被人遗弃的车子。这些车子让整座城市堵得水泄不通。要知道,这可是纽约啊,整座城市就这么堵得严严实实。一回想起这个场景,我还是忍住不打冷战。

如果“911事件”发生的时候你人不在纽约或是新泽西,那我很难跟你解释当时的这种心情。10月份,当我们球队迎来新赛季的第一场主场比赛时,球队请来了一大批住在新泽西的消防员、警察以及急救队员,全场默哀一分钟,这是我人生中经历的最重要的时刻之一。

默哀仪式结束后,我不禁在想:我们真的要开始打球了吗?

但这就是当时这座城市最需要的东西。哪怕那个时候的我还不是很懂,但是我已经感受到了这个氛围。我们篮网在不断争胜的同时,隔壁MBL的洋基队也在憋着劲争胜,住在纽约和新泽西的男女老少每个晚上都需要找个地方让自己的头脑放空几个小时。我知道这些话说出来像是陈词滥调,不过要想在那段难熬的日子里撑下去,我真觉得体育运动会是一个躲避现实的好去处。

我就是这么熬过来的。

现在的我依然如此。这段经历依旧让我受益匪浅。

就在几周前,我在洛杉矶外出吃饭,用餐结束后我站在路口等专车,边上也有一个人站那儿等自己的专车,看他的侧影我觉得这个人很眼熟。等到他转过来,我终于认出他了:《周末夜现场》的男演员皮特-戴维森。

于是我本能地上前打招呼:“嘿哥们儿,我是你的铁杆粉。我很喜欢你的节目。”

我根本就没想过他会认出我来。我确实是戴维森的铁杆粉。不过他却跟我说:“哎呀我去,理查德-杰弗森!我也是你的铁杆粉啊,哥们。我小的时候,你和克里-基特尔斯还跟我说过话呢。你还记得吗?”

我看着他,心里想,不会吧。

我知道,皮特的父亲生前是一名消防员,“911事件”中不幸因公殉职;我还模糊地记得,当时我还拜访过那些在事件中失去亲人的孩子们。但是我根本不记得皮特是不是也在那群孩子里面。

我不禁打了个冷战。

皮特跟我说:“哥们,你们能跟我说话,这件事真的很酷。你可能都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太爱那支篮网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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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接着聊了会儿天,后来专车到了,我们挥手道别。这是一次非常酷的偶遇,因为那段时间我正经历生活的低谷。此前一周,我的父亲在洛杉矶大街上遭遇飞车射击,不幸身亡;而据我所知,皮特前阵子也刚和女友爱莉安娜-格兰德分手。就在偶遇的这一刻,两个失意的人在追忆篮球的短短几分钟里收获了慰藉。

当新泽西人民从“911事件”中振作起来时,我们却没能为他们赢得总冠军奖杯,这件事直到今天仍然让我心碎。

我敢肯定,新世纪初的这支篮网早已在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人们根本不记得那个时候的我们有多么强硬。如果你有机会回到过去看过我们的比赛,你就会发现我们是最后一支纯正的快攻扣篮大队。我们队里没有神射手,但我们所有人都是防守悍将,我们所有人都擅长突到篮下,我们不怕打架斗殴。

现在的这帮球员根本不想打架。我想说的是,我爱你,德拉蒙德(格林)。你是我的好兄弟。但是我还是会当面对你说:你根本不想打架。

那肯扬-马丁呢?他随时准备给人来一拳。

他要动手的时候,可不会因为对手只是一个体重190磅的得分后卫而有所收敛,你懂我意思吧?肯扬天生就是一条硬汉。我为什么这么清楚呢?因为我俩在篮网更衣室里大打出手过。就是这么简单!我新秀那年,球队输给了底特律还是谁,对面把我们痛扁了一顿。我被肯扬揍是因为我根本不懂闭嘴。

没错,我在更衣室里像个娘儿们,叨叨叨抱怨个不停。

当时肯扬就坐在自己的更衣柜边上,啥话都没说,就是这么看着我:你真要说个不停吗,兄弟?

于是我冲着他说了几句。

之后肯扬回敬了我几句,又或者他直接站起了身。眼看着肯扬要杀了我,阿龙-威廉姆斯立马冲上去,试图从后面抱住他……

……我发誓,之后的混战简直就是WWE的翻版。

我冲肯扬猛地来了一拳,肯扬弯腰一躲,这拳打到了阿龙的脸上,正中他的鼻子。阿龙就像“大脑”鲍比-希南【2】那样倒了下去,鲜血直流。摆脱了阻挠的肯扬开始和我动真格了,现场一片混乱。

译者注:鲍比-希南,绰号“大脑”,美国知名职业摔角经理人和评论员,2017年9月17日去世,享年72岁。

我们俩打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这件事的疯狂之处在于,这压根不叫一件事。没人跟外界透露了哪怕一丁点消息。没人说过任何闲话。要是放到现在,这事儿早就被媒体炒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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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我敢百分之百打包票:常胜之师都打过架。或许带头打架的不一定是队内的巨星。但总会有人挥出这第一拳。我效力过的每一支常胜之师,总会出现那么一两次打架事件,打完架后,双方的误会也就消除了。

那晚我们俩挥拳相向后,肯扬就成了我的好兄弟。那件事情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们互相赢得了对方的尊重,此后我们也没有因此斤斤计较,因为他知道我一心想赢,我也知道他一心想赢。

这个联盟就是这样。要么赢球,要么你TM就去死。

在联盟打过17个赛季后,我可以很笃定地告诉你一件事:普通人根本不明白,要想闯入NBA总决赛,你的好胜心要变得多强。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只想说这疯狂程度早已超过了你的想象力。要想闯入NBA总决赛,你的好胜心要达到非人类的级别。那要是赢下总决赛呢?那就几乎是要达到病态的程度了。你甚至要一次次突破自己的健康极限——无论这种健康是指心理上的、身体上的、情绪上的抑或是精神上的。

2002年,我们第一次闯入总决赛,最后输给了湖人,我的心碎了一地。

2003年,我们连着第二年闯入总决赛,最后输给了马刺,我的心碎成了粉末。

不过当时的我安慰自己,嘿,我明年还会回来的。这件事一定会再次发生的。

我等啊等,整整13年之后才又一次得到了重返总决赛的机会。

直到加盟骑士,我才终于等到了这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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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那么多球队里选择生涯最后一站……最后我选择了克利夫兰。

人们说:“哦理查德,你这么做就是为了追逐总冠军戒指。”

我说:“那当然啦,我为的就是追逐总冠军戒指。”

我打了那么久的篮球,我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我获得了那么多疯狂的回忆,但是老兄,我还没有拿到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呢。

我还没有拿到过总冠军戒指呢。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G4结束后、从多伦多飞回克利夫兰的飞机上思绪万千。

最终我们赢下了这轮系列赛,我们得到的奖励是什么呢?有机会和NBA历史上最强大的球队之一交手。

真棒。

但回过头来看,我真觉得非常幸运,因为在我看来,哪怕过去100年,人们还是会谈起2016年的NBA总决赛。

无论那个时候篮球运动已经进化成什么样。

无论那个时候克利夫兰骑士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也无论那个时候俄亥俄州经历了什么。

更无论那个时候勇士是不是又多赢了4次、5次、6次、7次、8次、9次甚至10次总冠军。(对不住啦,德拉蒙德!)

有一件事情你绝对无法改变。

你永远不能把1-3逆转取胜的奇迹视为理所应当。

这可是1-3的巨大劣势啊!

那个时候的我们死定了。我的职业生涯也该结束了。一个悲伤的结局。每个人默默地回家。只好安慰自己我们打得还算不错。

完蛋了。

接着,凯里-欧文和勒布朗-詹姆斯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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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欧文。还有勒布朗詹姆斯。

一个人砍下41分。另一个人也砍下41分。二人合力率队客场取胜。

注意,是客场取胜。

接着我们回到克利夫兰,准备G6的比赛。勒布朗在这场比赛中又一次砍下了41分?

简直是非人类。不可思议。

G7比赛。我们又一次回到了湾区。你没在跟我开玩笑吧?

听着,我跟你说句实话。反正我现在已经退役了,谁在乎呢?G7半场休息的时候,我坐在更衣室里盯着地面,一想到此时此刻有多么庄严,我就忍不住要在更衣室里哭出来。

无论用何种语言来描述,我都不能告诉你,我有多渴望这枚戒指。

我知道接下来说的这些话有失偏颇,不过对我而言,这场比赛的第四节,一共有3个伟大回合足以载入NBA总决赛史册。

勒布朗大帽伊戈达拉的时候,我坐在板凳席上,距离篮筐只有五英尺远。我这辈子打过上千场比赛,我却从没有见过有人能打出类似的表现。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当时我看着勇士发动快攻,我说了句:“他们跑起来了。我X。我们要落后了。”

我眼睁睁看着伊戈达拉跳起准备上篮,接着我就看到了一个模糊的黑影。就好像是电影里的超人飞速俯冲一样。我没开玩笑。就是一个模糊的身影。我在NBA赛场上也见过不少疯狂的时刻,也见过不少运动能力突出的球员。但是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像他一样盖帽。勒布朗直接打破了物理定律。

凯里在比赛还剩一分钟、扔进那记致命三分的时候,我在场上目睹了这一切。整个职业生涯期间,我有几次产生过球迷坐在家里看电视直播的错觉,而这一球位居其中。

当时我站在底角,我看到欧文快速做了几个晃动,我当时想的是:

……他这是要……

……等等,他真的要?

……哎哟我X,他真的要投了。

……哎哟我X,这球居然真的进了!!!!!!

在NBA总决赛的舞台上,在那样的环境下,这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投篮之一。

接着要说说凯文-乐福了。

老兄,该好好说说凯文-乐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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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乐福,一对一单防史蒂芬-库里。他脚下踩着的,是即将落幕的NBA总决赛舞台;他肩上担着的,是一段沉重的历史。

乐福在这个防守回合里的表现,我们再怎么称赞也不够。他不仅仅是防住了库里一次,而是两次,最后还迫使库里投出了不可能命中的一球。

对我来说,这一回合体现的就是篮球运动的本质。我们要忘记在这之前发生的一切。我们要忘记整场比赛的对决。我们要忘记整个系列赛。我们要忘记整个赛季。我们要忘记克利夫兰50多年一直在等待一座总冠军奖杯的事实。

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最后的10秒钟。

史蒂芬拼了命地想要拉开空间,仿佛他的生死就在这一瞬间。

凯文拼了命地想要防下来,仿佛他的生死也在这一瞬间。

(事后我问过凯文那一瞬间他有何感受,他说他那个时候都晕过去了。)

当终场哨声终于响起时,我们终于成为总冠军,我坐在那里抽噎个不停。我甚至连路都不会走了。赢得冠军对我来说实在是意味太多了。

我的妻子经常拿这件事奚落我。她说:“我就纳了闷了。咱俩结婚的时候你都没这么哭过!咱俩孩子出生的时候你也没这么哭过!”

我只得告诉她实情。

任何一个白痴都可以结婚。任何一个白痴都能成为父亲。但是NBA总冠军?这可意味着全部啊。这才值得我痛哭一场。

你知道最让人生气的地方是什么吗?即便经历了这一切后,我们没能实现连冠,这还是会让我气到不行。我应该拿到两枚总冠军戒指的。

(去你X的凯文-杜兰特!!!)

当然,这依旧是一段充满艰辛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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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联盟打了17年,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我结识了许多好友。我痛饮过许多美酒。我可以老实讲,我已从当年那个不成熟的小毛孩成长为一个偶尔掉线的成年人,组建了家庭、内心变得平和。

这对我意味着很多。

但我最在乎的还是另一件事情。我敢说NBA历史上也没有几个家伙有过类似的感受。

现在我走在大街上、走在机场中,时不时就会有人走上来,他们不是来找我合影的,也不是来找我要签名的。他们甚至都不会跟我聊篮球。

他们只是走上来,跟我握手,然后说:“谢谢你。谢谢你们为我们做的这一切。”

就是这样。

他们就是为了感谢我而已。

我很清楚他们是哪里人,我也很清楚他们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我帮助球队将总冠军奖杯带到了克利夫兰。当然啦,赢过总冠军戒指的球员不在少数——但是有多少人能像我这样说出这句话呢?

所以没错,我们或许就赢得了这一座奖杯。但是这一座奖杯就足够了。

有些总冠军奖杯……它们就是要比其他总冠军奖杯意味更多。这是事实。我懂这个道理。你懂这个道理。金州勇士也懂这个道理。

而克利夫兰当然也懂这个道理。

有些总冠军奖杯意味着整个世界。

所以在我动身前往人生下一站之前,请允许我说一句……

谢谢你,俄亥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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