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代县交警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1月23日14时37分许,忻州代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代滩线路段路检路查时,发现张某驾驶的冀DZXXXX小型轿车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在询问过程中,初步认为张某有涉嫌酒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张某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确认张某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忻州代县交警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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