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小网格“撼动”执行难题 助力执行“最后一公里”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2019年1月4日开展全媒体直播执行攻坚活动”的精神,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向决胜阶段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的获得感,切实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也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严惩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决定开展寿县人民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之全媒体直播暨2019元旦春节涉民生集中行动。在此次行动中,邀请了全国、省、市、县四级共四名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

2019元旦春节涉民生集中行动中,在众兴镇政府的综治网格制度,网格员通力配合下,被执行人陈某与文某被依法拘留。陈某与文某是夫妻关系,2013年3月27日,陈某与文某与寿县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30000元,贷款用途为家庭购种子化肥,借款期限12个月,期间为2013年3月27日至2014年3月27日,借款本金30000元,年利率11.1%,寿县某银行在当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被告现金30000元。约定的还贷时间到期后,经我行多次催要,但陈某与文某却以种种借口予以搪塞,拒不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无奈,寿县某银行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文某偿还是寿县某银行的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合计18314元(至2017年3月27日);从2017年3月28日起以3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6.65%计算至借款付清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一次付清。案件受理费1008元减半收取504元,由陈某、文某负担。但陈某、文某依然未自愿履行,寿县某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程序向陈某与文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总对总”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等财产信息,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发布限制高消费令,但仍不自愿履行,案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多次与陈某与文某联系,也履行了小部分义务,但陈某与文某依然态度恶劣,不愿还款。1月4日,承办法官借力执行网格员,用足用活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查找到被执行人陈某与文某,并依法将其拘留。

利用综治网格,建立执行“网格化”机制是指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镇(街道)综治网格化管理,借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管理体系的创新举措,充分发挥网格员在查人找物方面的优势,各乡镇(街道)负责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并将其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平安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随着综治网格在执行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在协助送达、寻找被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落实部分失信惩戒措施和促成案件和解方面的应用,让综治网格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千里眼”“顺风耳”,将执行工作触角延伸到全县各村,进一步推进了执行工作在基层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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