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一90後“老賴”在富士康27萬人海中被抓獲

11月28日晚10點,在新鄭市富士康廠區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林州法院執行局幹警將正在廠區上夜班的被執行人王某超抓獲,並帶回林州,因其拒不履行判決義務,現被依法拘留15日。

林州一90後“老賴”在富士康27萬人海中被抓獲

這是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2017年7月24日,另一被執行人王某銘駕駛車主為王某超的無牌照三輪電動車與被告李某母親發生交通事故,至其死亡,經林州市交警大隊認定,王某銘負全責。2017年11月27日,林州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王某銘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另外,被告人王某銘與附帶民事責任被告人王某超賠償原告李某等5人各項損失共計298156.1元。後兩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安陽中院二審後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王某銘僅支付了20000元賠償款,便不了了之。

2018年2月23日,原告李某向林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某超拒不申報財產,承辦法官通過全國法院"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車輛、銀行存款等進行查詢,未發現其有財產可供執行。之後,執行幹警多次上門尋找,其父母都說人在外地打工,王某超本人也避而不見,案件一時無了頭緒。

11月28日,申請執行人李某提供線索稱被執行人王某超現在新鄭富士康打工。聽聞這一消息後,林州法院執行幹警火速趕往新鄭,在富士康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經過近3個小時的篩查,終於從27萬員工中找到被執行人王某超,並連夜將其帶回實施了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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