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正義總是遲到,我覺遲到的正義就是曠課

為什麼正義總是遲到,我覺遲到的正義就是曠課。

今天突然看到一天推文,《小夥高鐵見義勇為,胖揍了霸座者一頓,卻最終賠了6萬,還被拘役,對此你怎麼評價?》這個文章裡面對事情經過大致描述了一下,小夥看著霸座的人氣不過,將其教訓一頓。結果被法院判決賠償6萬元,然候被拘役。

為什麼正義總是遲到,我覺遲到的正義就是曠課

這樣的結果,註定是我們每一個有正義感的人,搞到悲傷的結果。相信也正是這樣的判決結果,導致了很多我們看到的別人的冷漠。以前看到別人冷漠,我還在埋怨沒有人性,現在我理解了,相比被別人罵沒有人性,要好過控制不住自己,抱不平後,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來說,稍微有點理智的人,都會選擇冷漠。

正義可能遲到,但是從來不會缺席。

遲到的正義,等於沒到。如果說遲到的正義,都算是正義,那麼我們上課是不是都可以遲到,畢竟正義都可以遲到,我們凡人為啥不可以遲到呢,只要不缺席就可以。上課的話,不缺席的定義是你在課間45分鐘內到達,這不算是缺席,但是我們生活中的正義的遲到,是多久?如果只有45分鐘,我覺得可以理解,如果超過1天可以理解,但是超過1個月再來的正義,我覺得和曠課沒有區別。

為什麼正義總是遲到,我覺遲到的正義就是曠課

法律的初衷

我覺得我們目前的法律制定者,制定法律時候的想象是這樣的。所有的違法問題,都會有公務或者警務人員及時處置。所以理想狀態下,不需要我們公民做任何事情,只需要享受生活。

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們國家太大,13億人口,960萬平方公里。警務人員多少人,人均能分到幾位警務人員照看。所以就出現了,上面的一幕,警務人員無法及時到場。但是民間的見義勇為,正好在場。現在的法律相比以前是已經很大進步了。但是我覺得在很多見義勇為事情上,還是確實意思人性和因果考慮。很多都是隻憑藉,結果來對雙方進行審判。這樣就助長了那些,挑事被貶的人的氣焰。有什麼可怕的,欺負人霸座啥的,遇到軟柿子就直接捏了,他們也不敢報警,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如果遇到茬子,被揍了,反正有法律保護,不但可以自己得到賠償,還可以將見義勇為的人繩之以法。這買賣座的一點不吃虧,所以助長了惡人的囂張氣焰,消滅了好人的一腔熱血。鑄就了今天我們冷漠的社會和人生,期待我們的法律能將惡人嚴懲,讓他們再也不敢出來繼續作惡。

為什麼正義總是遲到,我覺遲到的正義就是曠課

讓我們不再讓正義遲到,及時伸張正義,鼓舞民心,讓惡人不敢繼續作惡,期待法律的更加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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