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曉明涉嫌貪汙案提起公訴

恩施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晓明涉嫌贪污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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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由巴東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巴東縣野三關鎮冉家村原黨支部書記張曉明涉嫌貪汙罪一案,由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向巴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曉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曉明,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巴東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0年12月至2012年7月,被告人張曉明在擔任巴東縣野三關鎮冉家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協助人民政府從事扶貧資金管理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騙取國家扶貧及財政項目獎補資金共計人民幣26.45萬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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