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人举报 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醉驾被人举报 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一名东胜籍男子醉驾被举报,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东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零24天,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明,2018年11月17日2时许,被告人周某醉酒后无证驾驶奥迪轿车驶入民联A区附近停车场,与朋友发生冲突被举报。经检测,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另查明,被告人周某停车后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查明,被告人周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1月16日被判处管制1年;2013年9月29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17年5月25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2018年11月18日,因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被罚款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在停车场停车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和其他前科被处刑罚,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周某在其居住小区内停车后被查获,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无证驾驶”一节,已作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不再评价。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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