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一热动拳头 打落他人两颗牙 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头脑一热动拳头 打落他人两颗牙 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犯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经查,2018年4月2日23时许,被告人梁某某与受害人郝某某在东胜区民生广场某KTV因琐事发生争执、动武,后梁某某打落郝某某的两颗牙齿。经鉴定,受害人郝某某牙齿脱落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10月31日,被告人梁某某被抓获;另查明,2016年9月1日,被告人梁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梁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受害人郝某某对案件起因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对其酌情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酒后容易丧失理智,头脑一热、拳头就上,终会滋事惹祸。因此,遇事一定要冷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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