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強姦殺害,丈夫蒙冤入獄17年,背後真凶系公職人員

妻子被強姦殺害,丈夫蒙冤入獄17年,背後真兇系公職人員

故事天天有,視角各不同,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審宣判,認定於英生故意殺妻事實不清、犯罪證據,宣告於英生無罪。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妻子被強姦殺害,丈夫蒙冤入獄17年,背後真兇系公職人員

案件回顧

1996年12月2日,安徽省蚌埠市東市區原區長助理於英生妻子韓某在家中遇害。20天后,於英生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後經蚌埠市公安機關偵查、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於英生無期徒刑,安徽省高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於英生的父親、哥哥經過10餘年的不斷申訴,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對該案立案複查。同年6月27日,安徽省高院決定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同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公開宣判,認為於英生故意殺害其妻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於英生無罪。隨後,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

案件細節

關鍵DNA證據被忽略,鑑定報告時間為1997年2月3日,受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委託,遼寧省公安廳刑技處對受害人韓某內褲上的殘留物,與於英生的血液樣本進行了DNA比對分析。結果表明,在韓某內褲殘留物檢出精子,但不是於英生的。

當年的公安局的幹警在於英生家梳妝檯的抽屜邊緣,提取到兩枚指紋,是外來指紋,不是於英生的指紋。兩項如此重要的證據,居然在之前的審理中都被法庭忽略。

最終,經過6次審理,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0年10月25日作出判決,於英生故意殺人罪成立,不過將刑罰從原先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改為無期徒刑。在於英生上訴之後,2001年7月1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無罪釋放

妻子被殺,自己身陷囹圄,兒子沒人照顧,成了孤兒,雙重的身心折磨,於英生愁白了頭髮。於英生深知自己是冤枉的,緊靠著一點信念支撐著。

儘管等到了遲來的正義,但真相併沒有浮出水面。最終,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立案複查。當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審宣判,認為原審認定於英生故意殺人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在案證據之間的矛盾沒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在被羈押了17年之後,於英生被宣告無罪釋放。

真兇落網

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啟動再偵程序,重新偵查此案。通過從被害人內褲上的精子DNA比對,警方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武欽元。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欽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並供認了17年前的犯罪事實。

犯罪嫌疑人武欽元,男,生於1969年,原蚌埠交警支隊警察,三級警督。

2015年5月15日下午,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武欽元強姦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強姦罪判處武欽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獲得賠償

2013年12月,於英生獲得國家賠償並補發17年公務員工資,獲賠金額共計百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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