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熊孩子的打不得碰不得,“戒尺”能否迴歸課堂?

11月22日下午,常州市召開了一場關於懲戒制度的聽證會。

不同的是,這場聽證會是由局前街小學召開的,主題思想正是出臺制度懲戒熊孩子,專治熊孩子的大招在聽證會上一一討論。除了學生代表5人之外,還有12名家長代表、該校的教師代表以及法院的法官、醫院的心理醫生等出席了聽證會。

此次聽證會上討論了各種懲戒方式,引起了熱議。會上,有家長說:“我小時候,父親送了一把戒尺給老師,讓老師對我該打就打。”

“有些時候,學生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小學生行為守則》了,迫於輿論、社會壓力,我們老師卻只能‘溫柔感化’,其實這樣真的不利於學生的成長啊!”一位老師向記者反映教育難的問題。

聽證會結束後,該校校長李偉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我們知道會有很大的阻力,甚至會走上風口浪尖,但是這件事對孩子有益處,對社會有貢獻,我們就要去做。我們做的每一件事,是因為應該做,而不是容易做。”

面對熊孩子的打不得碰不得,“戒尺”能否迴歸課堂?

國家對此的立法尚處於空白階段,學校懲戒制度的討論,目前是全國第一家。“懲戒權是教育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師法》規定:教師有教育的權利,學校有處分的權利。地方立法層面,青島當地制定了教師可以適當懲戒的制度。”趙律師表示,實施原則,應加上“合法性”原則,懲戒教育符合《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不能對學生實施體罰和變相體罰,以及其他侮辱人格的行為”,嚴格遵守負面清單。如國家法律有規定,則按規定調整。

“我是一名80後,我小時候,父親送了一把尺給老師,讓老師對我該打就打。”三(9)班學生家長顧先生表示,教育離不開懲戒教育,但是希望老師能夠根據每個孩子的承受能力和錯誤程度,區別對待。

心理專家則提醒,孩子的問題其實都來自家長的養育方式不當,建議學校設立家長進行幫助的機構。

“沒有愛的教育是蒼白的,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教育懲戒是以‘愛’為先,是為了幫助學生進步發展,教育性是其最根本的原則。學生的成長需要家校雙方的合作,雙管齊下,提高懲戒效果。”

聽證會上,一(3)班趙元正媽媽在發言中表示,她的大兒子在外國留學,因為穿錯校服,被罰連續三天在食堂協助拖垃圾。“在外國,學校的懲戒制度很嚴格,而且都會告知家長。”她認為,局小準備推出的懲戒制度很有意義,並建議像外國一樣,對肢體碰觸的管理和要求嚴格一些。

面對熊孩子的打不得碰不得,“戒尺”能否迴歸課堂?

據介紹,按照計劃,未來將把該校的懲戒制度提前告知學生,並與學生制訂《班級懲戒規範》。學生第一次犯錯,提醒。學生第二次犯錯,警告並告知家長。學生第三次犯錯,實施相應的懲戒。學生再次犯錯,提高相應的懲戒方式。

7種情形面臨懲戒 實施方法共有8種

討論稿上,教育懲戒的實施對象包括7種情形:

1.經常不能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學習任務;

2.經常不能達成局小學生日常作息規範;

3.經常控制不住自己的行為,影響班級集體學習和活動;

4.經常慫恿他人犯錯,並藉助謊言推卸自己應負的責任;

5.經常出現暴力傾向,傷害班級同伴;

6.經常不經過他人同意,隨便取用他人的東西;

7.其他(經學校實施教育懲戒指導委員會討論認可)。

此次討論的教育懲戒的實施方式共有8種:

1.批評:直接用言語指出學生的錯誤,讓其明白自己的錯處,併產生愧疚。先進行單獨面批,若沒有效果,可以選擇合適的範圍進行公開批評,讓同伴一起指出他的錯誤。

2.加倍勞動:將自己力所能及應完成的學業任務和勞動任務完成,並加做一次,然後與學生約定再犯錯,如何翻倍。根據反覆犯錯的情況,不斷提高之前約定的相應的倍數,最高不超過5倍。

3.取消部分特權:取消的特權應是學校正常教學活動之外的,與學生受教育權無直接聯繫的權利,如不能評先,不能參與午間活動等。

4.沒收:沒收與違規行為有特定關係的物品,沒收是暫時的,應在短期內歸還學生或家長,如手機、不利學習的課外書、玩具等。

5.靜坐:放學後將學生留下在自己的座位上反思自己的錯誤,並與老師進行反思後的交流。

6. 誦讀:誦讀與錯誤行為相關的經典語錄,並進行強制抄寫和背誦。

7.隔離:將無法與夥伴友好相處,或經常影響集體生活的學生從集體環境中抽離出來,與學校專業指導老師在獨立的情境下學習一些時間。

8.陪讀:請學生的父母到校陪讀,幫助老師共同督促學生的表現。

面對熊孩子的打不得碰不得,“戒尺”能否迴歸課堂?

“那個年代的老師,手裡是有戒尺的。”校長李偉平表示,這次學校醞釀推出懲戒制度,是為了把對學生的懲戒權還給老師,同時也規範老師對學生的懲戒行為。

副校長許嫣娜表示,一些熊孩子的行為已經不能用“不小心”、“還不懂事”解釋,不能用“鬧著玩”、“小惡作劇”開脫。

“如果一個孩子在課堂上故意大喊大叫,目的就是單純的擾亂課堂秩序,這個時候難道要去對他創出的搗亂方法進行賞識教育嗎?”李偉平校長毫不諱言,近年來,體罰和變相體罰遭到各方撻伐,“教育懲戒”也遭到殃及,成了禁區,賞識和鼓勵彷彿成了教育界唯一的靈丹妙藥。“‘賞識教育’只是眾多教育理念和方式中的一種,不能包治百病,不是人人適用。”

面對熊孩子的打不得碰不得,“戒尺”能否迴歸課堂?

社會上的熊孩子越來越多,校園裡的調皮搗蛋行為也越發的囂張,這一切都有很多原因構成。

但不可或缺的就是教師對學生的管理尺度,隨著社會進步,好像有一種默認的潛規則,不能體罰孩子意味著任何針對學生的處理,都有可能找來家長們的投訴甚至報復,這自然會影響到教師的態度。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已經成了行為處事的準則。若是跟自己相關的呢,也是能脫身就脫身,絕對不會引火上身。這從某種程度上更強化了學生試探底線的心理,自然做起事情更加的肆無忌憚。

所以筆者為這所小學的管理者點贊,敢於吃螃蟹的就是真正的勇士。只要能有確切的保護措施,真正用心的教師怎麼會喪心病狂的虐待學生呢?

希望有更多的學校可以探索這種懲罰制度的實施,讓更多的熊孩子知道如何面對學校的管理制度,重新培養出制度化的約束。繼而昇華為道德上的自覺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