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關於公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的通知

工商總局關於公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第二版)的通知

工商企監字〔2018〕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國務院部署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是2018年度全國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三項重點工作之一。為貫徹落實全國工商、市場監管工作會議和全國企業登記和監管重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面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工商總局修訂《工商總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以下簡稱《清單》,見附件1),現予以公佈。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可在《清單》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增加相應抽查事項,修訂並公佈本地區抽查事項清單。

工商總局同時制定了《工商總局隨機抽查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見附件2),逐項明確了《清單》所列各抽查事項的檢查內容、方法和依據,供各地在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參照執行。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指引》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抽查事項清單和監管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指引,便於一線監管人員理解和操作。

結合《清單》的修訂,工商總局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雙隨機、一公開”數據規範》(GS52—2017)中相應數據代碼進行了更新。各省(區、市)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工商總局隨機抽查事項代碼V1.1》(見附件3)及時做好系統數據調整工作,按照新的編碼方法和格式,於3月31日前上報本地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2018年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深刻領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重要意義,按照《工商總局關於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工商辦字〔2017〕105號)的要求,加強工作統籌協調,將對市場主體的所有日常監管和檢查都納入雙隨機抽查中,不得到企業隨意檢查。要保質保量地完成全年抽查企業5%的任務,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抽查比例由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同時要堅持問題導向,對投訴舉報、轉辦交辦和大數據分析獲知的突出問題要及時處置、妥善解決。在商品質量抽檢、重點領域市場秩序整治等專項工作中,要充分體現和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原則、理念,確保監管到位。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在貫徹落實《清單》《指引》,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工商總局相關業務司局聯繫。

附件:1.工商總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

2.工商總局隨機抽查工作指引

3.工商總局隨機抽查事項代碼V1.1

工商總局

2018年3月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