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為躲婚鬧遭遇車禍,參與婚鬧將承擔刑事責任?網友:遠離婚鬧

今天,一段新郎結婚為躲避朋友惡整被寶馬車撞倒的視頻引起很多人注意。

據現場目擊者介紹新郎官被整急了,跑上蘭海高速忠莊至馬家灣汽車城路段,準備超近路回家,在高速超車道被一輛寶馬車撞倒。

新郎為躲婚鬧遭遇車禍,參與婚鬧將承擔刑事責任?網友:遠離婚鬧

新郎全身赤裸躺在地上,全身沾滿了被好友惡搞留下的墨汁,目前受傷新郎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這兩年婚鬧的報道,一直不斷。

就在這個月的11月23日,山東德州,一新郎被綁在路燈杆上,親朋就在不遠處旁觀,各種調料、啤酒、雞蛋、澱粉一起招呼到新郎身上。現場有市民直呼“太可怕了”。而新郎被綁的路燈杆上,還能看到“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標語。

新郎為躲婚鬧遭遇車禍,參與婚鬧將承擔刑事責任?網友:遠離婚鬧

婚鬧行為人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鬧婚”的行為方式不同和情節輕重,行為人可能會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以最為多發的對新娘、伴娘動手動腳的現象為例,這種行為輕者構成性騷擾,重者則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更有甚者如果利用鬧洞房“陪床”、新娘或伴娘酒醉之機與其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可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可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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