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官府采取孤岛阻遏的办法阻止麻风病蔓延,手段很愚昧

据文献记载,麻风病在我国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由于受到医疗条件的限制,麻风病造成大量患者肢体、面部和眼睛残疾。明清时期,广东官方对麻风病基本没有有效的防御和治疗措施,而是抱以“灭绝”处理的态度,或是把麻风病人集体收容在深山或孤岛上,限制他们与外界联系,采用断粮、断交通、使之自生自灭。

(1934年,广东江门,麻风病院内的患者)

(1934年,广东新会,麻风病院的医生)

进入民国时期,受到西方先进教育的部分中国精英认为,麻风在中国的流行反映了中国在政治与社会上的落后与无能,象征了民族的羞耻。因此,消灭麻风病不单成为医学上的目标,更成为中国雪耻的期许。民国政府基于这种思想压力,开始积极治疗和防御麻风病,推动麻风病院的建设,比较典型的事例有:1924年完全由中国官方自办的麻风院出现在广东的汕头,1927年浙江政府接手原来由教会主办的杭州广济麻风院。

(广东江门,麻风病患者的住处,由棺材板、草席和稻草组成)

建国后,由于积极防治,麻风病已得到有效的控制,发病率显著下降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麻风病的病人如果在人群中达到万分之一以下时,就达到了“基本消灭”的水平。

1994年全球的麻风病患病率为万分之三。1997年我国的麻风病人只有4045人,已经远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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