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拒绝签字,交警:不影响处理!

酒驾被查拒绝签字,交警:不影响处理!

近日,承德交警在执勤中查获一涉嫌酒驾的司机,当事人钱某拒绝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及酒精测试单上签字,交管部门表示取证的过程表全程录像,不会影响对违法的处理。

1月5日晚,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朱洪涛带队,苏卫强、高鹏、朱家兴等分组在车站路四面钟大桥附近路口开展以涉牌涉证及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酒驾被查拒绝签字,交警:不影响处理!

晚20时左右,一辆HPJ牌照的私家车,进入待检区。摇下车窗,一股浓重的酒味扑面而来。 在对司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数值显示为67.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面对结果司机钱某承认其刚和朋友喝过酒。交警对违法行为危害及结果进行现场告知,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期间司机将不再具有驾驶资格。半年后可参加科目一的考试领取驾照。

在提及要暂扣驾驶证时,司机显得有些不安。请求交警先别打单子,自己要给朋友打个电话。根据其在现场的描述和其抱怨的言语中,得知刚才他是和朋友喝的酒,也是在一起喝酒的朋友让他开的车。并且一再重申,他自己知道酒后开车的危害,从来不酒后开车,这次酒驾真的是让哥们坑了。在酒检单子打出来之后,他拒绝在上面签字。最后,交警将其单子放置在他车内,并再三叮嘱他在15日内到交警执法站处理其违法行为。

对于其拒绝签字的行为,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李红雷表示,查处酒驾交通违法当天有2名以上正式民警在场,酒驾查处执法现场视频记录保存完整,嫌疑人对酒驾结果也没有异议,其签不签字都不会影响交通违法行为的认定。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要强化自律意识,不可存侥幸心理。请依法文明出行,杜绝酒后驾驶,安全出行。同时,在路面行车中,要听从交警指挥,积极配合民警执法,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此前,这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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