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心動魄的16個小時——府谷“10·21”綁架兒童案紀實!“

驚心動魄的16個小時——府谷“10·21”綁架兒童案紀實!“

府谷縣是位於陝西省榆林市的一個小縣城,10月22日下午1時30分,當府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王寶雄將被綁架近16小時的12歲女孩從歹徒的車輛上抱下來時,掌聲、哭聲和感激聲匯成了一曲動人的警民之歌。

10月21日下午6時多,11歲的姚姚(化名)離開興趣班在回家的途中,不幸被歹徒綁架,綁匪向其家長勒索150萬元。時間就是生命,府谷警方迅速與綁匪展開了16個小時的鬥智鬥勇,成功抓獲了2名犯罪嫌疑人,將孩子從綁匪手中解救了出來。“是你們晝夜奔襲奮戰解救了我的孩子!”“你們是我們全家的大恩人!”10月29日,姚姚的父母親把錦旗送到了府谷刑警手中,向他們深深地鞠躬致謝。

10月21日下午6時30分,姚姚仍然從學校未歸,姚姚的母親站在窗戶前向外張望著。就在此時,一個陌生的電話打給了姚姚的母親:“想要你的女兒,就給我150萬!如果報警,你知道結果會怎麼樣!如果明天下午2點拿不到錢就轉移孩子……”緊接著,電話另一頭傳來急促的喊叫聲:“媽媽,拿錢來找我!”晴天霹靂,孩子真出事了。恐懼和慌亂中,姚姚的父母失去了理智,沒有在第一時間報警,拿定主意想給綁匪贖金換回孩子。

晚上8時30分,綁架勒索的消息傳到了府谷刑警大隊大隊長韓廣川那裡。“案件重大,性質惡劣,孩子在綁匪手上多一分鐘,就多一分危險……”在韓廣川的動員下,家屬迅速向縣公安局報了警。經警方初步查證,姚姚的父母沒有債務、婚姻、親戚關係等牽扯,初步認定這是一起以勒索錢財為目的的綁架案,綁匪的目的就是為了錢。只有16個小時的解救和破案時間,一場與時間賽跑、與生命競速的解救偵破工作開始了!在府谷縣,綁架兒童勒索錢財是性質極其惡劣、罕見的刑事犯罪案,案情引起府谷縣公安局領導的高度重視。該局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一邊向省、市公安局主要領導彙報,一邊啟動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立即成立了專案組,火速“集結”刑警大隊五、六、七中隊,隨時準備投入戰鬥。專案組由府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杜志龍任總指揮,他向參加偵破工作的民警提出了要求:“確保人質安全,全力解救,迅速破案!”

省、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也對府谷縣公安局提出了明確要求:要不惜一切代價,保證人質絕對安全,全力解救。府谷縣公安局主要領導坐鎮指揮,啟動了合成作戰模式,集中110指揮中心,治安、刑偵等部門多警種協同作戰、緊密配合,對案件迅速展開偵破。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今年41歲,綏德縣義合鎮人,2001年開始在太原某工廠做工人,他踏實肯幹,為人處世圓滑,得到了老闆的賞識,做了管理員。2007年,李某某買了工程機械,賺了大錢,在太原買了房子,安了家,兩個兒子也在太原上了學。李某某不斷擴大經營,2012年在山西平遙開辦了洗煤廠,2015年在山西省保德縣投資入股煤礦,做起了煤炭生意。好景不長,幾年前,李某某開始吸毒,毒品消費開支每天由幾百元增加到了 2000 多元,意志被慢慢摧毀,疏於管理經營,生意一落千丈,欠下了鉅款,沒有毒資,便產生了綁架勒索的念頭。“毒品毀了我和我的家庭,我對不起老婆、孩子,對不起受害人。”李某某對自己的惡劣行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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