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不是法外之地——長春交警雙陽大隊12月28日在農村路段接連查獲兩起酒後駕車案,其中一人涉嫌危險駕駛罪

為進一步落實"冬季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動",消除農村交通安全管理死角,近日起,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開展農村交通安全整治行動。意圖通過持續性地重點打擊,扭轉當前農村地區交通安全意識淡漠、法制觀念淡薄的不利形勢,改善農村交通安全秩序環境。

2018年12月28日下午,三中隊民警在長春市雙陽區太平村設卡臨檢,並查獲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違法人丁某,經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丁某BAC酒精含量44mg/100ml,其行為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一款,《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三中隊民警對違法駕駛人丁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農村不是法外之地——長春交警雙陽大隊12月28日在農村路段接連查獲兩起酒後駕車案,其中一人涉嫌危險駕駛罪

農村不是法外之地——長春交警雙陽大隊12月28日在農村路段接連查獲兩起酒後駕車案,其中一人涉嫌危險駕駛罪

相比於丁某的"44mg/100ml",接下來要說的這位,可就嚴重了。因為他涉嫌犯罪。

2018年12月28日下午,四中隊民警在長春市雙陽區杜家村路設卡臨檢,查獲駕駛人肖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遂對肖某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檢測結果為肖某BAC酒精含量11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民警隨即控制肖某,並強制抽取血樣化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人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以危險駕駛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的刑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長春交警雙陽大隊將持續加大對農村地區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與區公安分局協同,嚴懲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安機關執法權威。

農村不是法外之地——長春交警雙陽大隊12月28日在農村路段接連查獲兩起酒後駕車案,其中一人涉嫌危險駕駛罪

農村不是法外之地——長春交警雙陽大隊12月28日在農村路段接連查獲兩起酒後駕車案,其中一人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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