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央视,“CCTV国家品牌计划”要泡汤!

导语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CCTV国家品牌计划”广告用语涉嫌违反《广告法》问题,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央广电总台。目前,总局已责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媒体和企业在广告中宣称所谓“国家品牌”,既误导消费者,又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品牌计划”是央视对过去的广告招标模式实现的一次创新,除了配置《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王牌新闻节目广告资源外,还为入选企业定制中央电视台国家品牌计划TOP合作伙伴或行业领跑者宣传片,并在央视各频道高频次播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央视,“CCTV国家品牌计划”要泡汤!

据悉,“国家品牌计划”由公益部分和商业部分组成,商业部分包括“国家品牌计划TOP合作伙伴”和“国家品牌计划行业领跑者”两个项目。

此前,多家入选企业曾表示,入选“国家品牌计划”并非易事,企业需要符合四项极为严苛的标准,在社会影响力、行业地位、市场占有率、知名度、美誉度等多方面处于领先位置,是毋庸置疑的行业佼佼者。

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在公告中强调,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源于消费者信赖和市场选择。利用“国家”名义为企业品牌背书,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广告法》明确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和“国家级”用语,规定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广告用语使用“国家品牌”,实质就是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以及“国家级”禁用语,易使消费者以为“国家”为企业背书,对其产品质量、性能、功能产生误导性认识,造成不公平竞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媒体利用“国家品牌”售卖广告资源,开展商业营销,人为地将企业分为三六九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消费者出于对新闻媒体的信任,对入选“国家品牌”的企业会更加信赖,往往将所谓的“国家品牌”作为选择企业产品的重要依据,给消费带来极大误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个别问题产品缴费入选所谓“国家品牌”,更是引发社会广泛质疑。媒体用国家名义为企业担保背书,发布违法广告,最终也会损害自身公信力。

编辑|钱馨瑶 校对|坚果 视觉|牛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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