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促進市民文明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18年11月19日起在陽光巷等108處點位(169套設備),利用道路監控設備對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實施自動抓拍。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
違停自動抓拍點位
二
違法行為抓拍範圍和方式
1、自動抓拍均在設有禁止停車禁令標誌的區域內進行。
2、自動抓拍設備按一定時間間隔抓拍四張圖片,形成機動車違法停車的證據。
三
違法行為的處罰
違反禁令標誌的違法停車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一百元罰款,同時根據《機動車駕駛人申領和使用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記3分。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銀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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