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12月19日,安陆法院执行干警开展了第三轮涉民生、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百日攻坚”行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计拘传15人,司法拘留4人,强制腾退房屋2间,网拍房屋一套,执行完毕案件5件,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金额60.67万元。

执行出动|安陆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百日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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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许某与梁某系朋友关系,梁某因经商需资金周转于2014年分多次向许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2015年12月,许某到梁某位于安陆市辛榨乡家中索要该借款,双方发生争执,梁某将许某车辆砸坏。因其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7年3月许某诉讼到法院,法院判令梁某偿还许某借款15万元。因梁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许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

但梁某向法院提交的报告财产清单显示为无财产。当执行干警将梁某财产申报情况向许某反馈时,许某向法院提供了另外一条财产线索:梁某曾于2005年在左某手中购买了位于安陆市富丽小区某街道的房屋一栋,建筑面积为71平方米,但因该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证,所以梁某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执行干警当即找到左某,左某如实地陈述了上述房屋已于2005年卖给梁某的事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法院依法查封了该房产,并以梁某未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为由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梁某及其妻子王某向法院书面承诺愿意以该房产评估拍卖来偿还许某债务。此后,法院依法启动了对该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但经过二次拍卖及变卖程序,该房产均无人竞买。申请执行人许某向法院提交了以房抵债的申请,并按照第二次流拍价格向法院补交了房屋差价。在房屋交付的过程中,被执行人梁某及妻子王某以房屋抵偿价格过低为由,拒不交付房屋;2018年11月,执行干警向梁某送达了限期腾退房屋的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梁某及其妻子王某仍不配合。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安陆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供稿|安陆法院

文字|朱珊

图片|安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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