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121)安陆:两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19/10/25(1121)安陆:两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19/10/25(1121)安陆:两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3日上午,由安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被告潘某、被告周某两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安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近年来安陆首审的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9/10/25(1121)安陆:两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潘某非法狩猎案:2019年6月5日,京山市从事个体汽车修理的潘某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为品尝“野味”,自驾车从家中出发,来到我市木梓乡建新村,手持汽枪进入一片竹林,捕杀幼年野生鸟类。事发当日,当地村民听见枪声后向警方报警。安陆市森林公安局白兆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潘某仓皇逃离。民警现场发现,遭射杀的幼年野生鸟类共计20只,其中小白鹭2只、苍鹭3只、绿鹭1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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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非法狩猎案:2018年3月、2019年3月,周某为防止野生动物侵害位于雷公镇乡下老家散养的土鸡,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家老屋南边山上架设粘网2张猎捕野生动物。2019年6月16日,又在其老屋旁边的一条村级公路南边安装电网。6月19日,安陆市森林公安局白兆山派出所民警发现周某架设的粘网及电网,并现场查获粘网上猎捕的9只野生鸟类死体,分别为布谷鸟5只、乌鸦2只,普通夜鹰、卢鵐各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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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警方在侦查终结后,将两起案件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我院第四检察部迅速成立办案组立案调查,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生态破坏评估鉴定。经鉴定:潘某和周某捕杀的野生鸟类,均属湖北省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7月24日,安陆市林业局出具涉案鸟类价值意见,核定潘某涉案的20只野生鸟类价值10000元,周某涉案的9只野生鸟类价值4400元。潘某、周某的行为不仅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坏了社会公共利益。据此,我院决定依法对潘某、周某非法狩猎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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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公益诉讼起诉人当庭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依法举证了两被告民事公益侵权行为的构成及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价值损失,并对其进行法庭教育。两被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愿意赔偿因非法猎捕鸟类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受损应承担的生态赔偿费用,并在孝感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两起案件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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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安剑 汪琳 陈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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