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不忘解纠纷——兴隆县法院送达组成功化解一起物业纠纷案

“非常感谢几位法官,要不是你们,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弄了,都这把年岁了,老婆还成了被告。”这是送达保全组人员在送达文书中协调一起物业纠纷案后,业主丈夫的感激之辞。10月16日,兴隆县法院送达保全组成功调解了兴隆县春林物业公司和业主张某的物业纠纷案。

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兴隆县法院送达保全组成员李慧东、张振宁、赵天阳仍然一如既往地奔赴各个当事人家中开展送达工作。

“让他们诉吧,诉的是我妻子,跟我无关,不行你们就把她执行走,正好我还弄不了呢。”将近60岁的业主丈夫气愤地说。原本将文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送达干警就可以收兵回单位准备下班了,可是听到当事人家属这样的话语,让几位送达干警感到很诧异。

“老大爷,您为什么生这么大气,不交物业费是对物业公司有意见吗?”几位干警及时和老人进行了沟通。原来老人并不是对物业公司有意见,而是前几年做生意被骗,老伴一时接受不了导致精神抑郁,现在已经是连自己的姓名都不知道了,老人去哪里都要带着生病的老伴以免丢失;为了给老伴治病已经负债20多万元,确实没钱交物业费。

得知老人有愿意交物业费的想法只是没钱而已,几位干警及时找到该物业公司王经理,和他进行协商,希望业主的遭遇能够得到物业公司的同情与照顾。在干警的协调下,物业公司的王经理对该业主的情况表示同情,并即刻做出承诺,该户可以缓交物业费,家中什么时候经济宽裕了,什么时候再交,不再对该户进行起诉,不再索要违约金,并当场写下撤诉申请。

2018年以来,为有效提升案件质效,加快办案进程,兴隆县法院送达保全组严格落实院党组全年工作目标指示精神,积极奉行“及时、高效、准确”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关于送达、保全组工作实施办法》、《关于送达、保全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坚持送达与调解相同步原则,在送达环节能及时跟进调解的案件,及时进行调解以减缓法官工作压力,同时要求对待当事人要做到“三个心”,即对事用心、分析细心、解释耐心,用易于当事人接受的言行举止做好送达保全工作,全力为员额法官执法办案提供服务,截止日前已接收案件1670件,办理送达1520件,送达4627人次,促成案件调解60件,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通讯员 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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