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手撕蘋果,iPhone要被禁售了?

高通:福州中級法院判決蘋果立即停售多款iPhone

澎湃新聞:12月10日晚間,高通在發給澎湃新聞記者的郵件中宣佈,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

澎湃新聞標題黨,情況沒想象嚴重

初看標題,小編以為蘋果公司及子公司已收到判決書,在中國大陸被禁售多款iPhone產品,這對蘋果公司顯然是重大打擊;然而,事情並沒那麼嚴重!

新聞中提及,高通表示福州市中院已向蘋果公司及子公司下達了訴訟中禁止令,訴訟中禁止令只是暫時性預防措施,並不是最終裁決,高通與蘋果的專利權糾紛結果未見分曉。

Point 1 什麼是訴訟中禁止令了?

訴中禁令是指在提起訴訟後,原告為了保護自身權益,向人民法院申請禁止令,請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暫時性禁止作出某種行為;人民法院經審查,發現被告行為卻有可能危及原告實際權益後,作出禁止令,暫時性約束被告行為

。一旦裁判的結果不同於訴中禁令的內容,那麼訴中禁令在於判決結果衝突範圍內自動失去效力。而一旦裁判結果與訴中禁令的內容一致,那麼禁令措施可以轉化為執行措施。訴中禁令具有暫時性的特點,訴中禁令不是糾紛的最終解決方案,只是暫時性地對申請人提供保護。

換句話說,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只是暫時性地禁止蘋果公司及子公司銷售部分iPhone系列產品,蘋果公司仍然有可能繼續銷售被禁止的部分iPhone系列產品。

Point 2 蘋果公司的部分iPhone系列產品將來會被禁售嗎?

只能說有可能,但結果未定。

蘋果公司與高通公司的專利權糾紛由來已久,在中國大陸蘋果公司與高通公司也為專利權糾紛對簿公堂。

比如,2018年8月,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因與高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發明專利權糾紛剛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結,蘋果三子公司敗訴,高通公司勝訴。該案中並未披露蘋果與高通公司爭議的專利權事項。

在我國專利權糾紛的民事一審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比如本案中的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在並未確定本案已經宣判,也就是說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是否已對該專利權糾紛有明確態度,因為是訴訟中禁止令,具有臨時性,最終判決還不確定。退一步講,即使已經宣判,考慮到一審判決未生效的,不是終審判決,在上訴期內,蘋果公司也可以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或者蘋果公司可在一審中與高通公司達成調解協議,不過從蘋果與高通的交鋒歷史來看,調解結案的概率較低。

其實,小編也很疑惑,為什麼高通會選擇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理說向國內的專利權法院或者一線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高通無線通信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和蘋果(中國)有限公司的註冊登記都在北京,在北京訴訟不是更便捷,證據收集也存在便利。

Point 3 買的iPhone還能用嗎?

就消費者而言,因為專利權在零售交易時是一次性買斷的,簡而言之,消費者買到的iPhone不受蘋果與高通專利權糾紛影響。

需要提到的是,儘管有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中禁止令,但是實際執行起來極為困難,大家看看2018年政法系統大提“執行攻堅戰,基本解決執行難”,好好想想為什麼要這麼提?為什麼了?到底是為什麼了?懂了吧!!!

小編也嘗試了,現在在各大主流網購網站還能正常購買iPhone。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和高通都是高科技公司,各自都是多項專利權持有者,通過專利權授權收費是重要收入來源之一,專利也存在交叉,衝突在所難免,也要冷靜看待。

現在只是高通單方面披露的消息,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並未對外發布案件信息,案件詳情還不確定,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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