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4」周一维权小讲堂 (NO.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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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4」周一维权小讲堂 (NO.30)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职责所在。县妇联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开设“周一维权小讲堂”,作为集体学习中的固定栏目,学习维权案例,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知识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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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案例

本期知识要点:收集借款期间的电话录音、微信、短信、qq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言等证据,配合银行的转账证明,用来证明她确实存在借款的事实,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9-1-14」周一维权小讲堂 (NO.30)

【群众来访】

借给别人钱却被反咬一口,我应当怎样维权?

一年前朋友刘某打电话向我借款3万元,说临时有急用,最迟三个月就还。平时关系不错,钱也不多,我不好意思回绝,便通过银行转账转给了她,当时并没有让她写借条。如今半年多了,她闭口不提还钱的事儿,一直拖欠不还。

我多次有意提醒,她总是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我因为生气报了警,不过警方并未立案。无奈之下,我只好请我们共同的朋友出面调解,不料她却说借钱的是我,银行转账的3万元是我还给她的。

请问,她这样反咬我一口,我该怎么办呢?

来访群众 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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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回复】

李女士:

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矛盾,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应当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你们之间虽然没有借条,但口头上已经达成了借款协议,约定了金额和还款期限,你也已经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实际履行,现在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权利,要求刘某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果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是偿还双方之间的借款或者其他债务,则被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由此可见刘某反咬你一口,声称你曾经借钱并还款,就需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所说如实;而你可以收集借款期间的电话录音、微信、短信、QQ聊天记录、知情人的证言等证据,配合银行的转账证明,用来证明她确实存在借款的事实,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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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选自《祝你幸福》(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主办)。学习更多实用的家庭教育知识,欢迎向杂志社订阅原版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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