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及股東權益變動相關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於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6日連續三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

二、公司關注並核實相關情況

公司通過電話及現場問詢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電商公司”)及原實際控制人陳利浩先生,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核實: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 近期公共傳媒未報道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經營情況及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

4、 公司、國網電商公司不存在關於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

5、 股票異動期間,除公司於2019年1月15日披露的《關於股東權益變動暨第一大股東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010)中的持股變動外,未發生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6、 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東權益變動的相關進展情況

2019年1月15日,公司發佈的《關於股東權益變動暨第一大股東變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19-010)中披露了:2019 年 1 月 14 日,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福建”)及其一致行動人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吉林”)與國網電商公司簽署了《股份劃轉協議》,擬將國網福建和國網吉林在本次增持前持有的 71,987,039股及本次增持的 18,288,000 股即合計 90,275,039 股公司股份,無償劃轉至國網電商公司(以下簡稱“本次劃轉”,與“本次增持”合稱“本次權益變動”),前述《股份劃轉協議》尚須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網公司”)審議批准。

2019年1月15日,國家電網公司出具《國家電網有限公司關於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劃轉的批覆》(國家電網財[2019]64號),同意將國網福建、國網吉林所持遠光軟件全部股份劃轉至國網電商公司。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將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權益變動報告書對外披露。

四、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公司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五、必要的風險提示

1、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國網福建、國網吉林、國網電商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證券過戶、登記變更等。公司將根據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

險。

特此公告。

遠光軟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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