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容不等同於縱容,莫把未成年身份當免罪符!

“我想弄死他,反正我才十四歲。”

2013年,

山東省東營市一所學校發生

一起殺人案件,

學生扈某對其同學宗某連捅十餘刀,

造成宗某死亡。

扈某到案後,

一句“我想弄死他”

將其殺人目的暴露無遺,

與其殘忍手段相互印證。

然而,

更讓大家不安和戰慄的

是下一句話:

“反正我才十四歲。”

“法律對未成年真的就是縱容嗎?”

“未成年身份真是一道‘免罪符’?”

當時,

扈某的供述在社會上

曾引起憂慮和討論。

現在,

寬容不等同於縱容,

莫把未成年身份當免罪符!

年方十七,輟學在家

許佳於1998年出生,

自幼頑劣,不服管教,

是同學們眼中的“小霸王”,

是家長和老師眼中的“惹事精”。

2015年,

許佳初中畢業,

任憑家長苦口婆心,

早已對學習喪失興趣的他,

說什麼也不願意繼續學業。

沒有了學業的負擔

和學校的管束,

許佳獲得了空前的自由,

每日以“社會人”自居,

呼朋引伴,

混跡街頭,

身邊很快聚起

一幫臭味相投的朋友,

每次同外人衝突,

他都“衝鋒在前”,

還不忘“傳授心得”:

“膽子大一些,

法律拿我們未成年人沒轍,

怕什麼?”

在這幫人裡被公推為“大哥”,

許佳越發跋扈。

飯館偶遇,發生口角

一天晚上,

許佳和朋友們在網吧

玩了一下午後

就近選擇一家餐館吃宵夜。

剛進門,

許佳就認出了已經就坐的吳義。

他和許佳一樣

都是學校裡出了名的“小霸王”。

“許佳,聽說你現在混得不錯啊。”

吳義也注意到了剛進門的許佳,

言語中滿是輕蔑和不屑。

許佳梗著脖子答道:

“還行吧,別得不敢說,

比你肯定要強一些。”

強烈的火藥味讓吳義難以忍受,

“也不看你才帶了幾個人,

今天打你算我欺負你。”

“你小子也太狂了。”

吳義話畢,

許佳就把拳頭握緊準備開戰,

身旁的朋友趕緊拉住,

小聲告訴他:

“咱們人少,容易吃虧。”

許佳無奈,

撂下一句狠話:

“吳義,你等著。”

帶著朋友們推門離去。

身後傳來一陣嬉笑聲:

“好,我們等著你。”

“哈哈哈,看看他多慫。”

一時衝動,釀成大禍

走出餐館,

許佳越想越來氣,

自己現在好歹也是

“當大哥”的人了,

怎麼受得了吳義這樣的侮辱。

他當眾宣佈:

“今天必須給吳義點顏色看看。”

有朋友勸他別捅出簍子,

他依舊是那副口氣:

“怕什麼,

我還沒成年,

法律能拿我怎麼樣?”

他返回網吧,

取出自己存在網吧裡

的一把彈簧刀,

藏於腰際,

帶著一眾朋友返回餐館。

進門之後,

徑直朝吳義走去,

不由分說,

朝著吳義就是兩刀,

吳義瞬間倒在了血泊裡。

“殺人了,殺人了。”

目睹此狀,

餐館頓時一片混亂,

許佳趁機逃離現場,

事後,

驚恐的許佳跑回家中,

向父親坦白,

父親曉之以情、動之以理,

告訴許佳要趕緊自首,

不能一錯再錯,

許佳被父親打動,

決定在父親的陪同下

前往公安局自首。

此時,

公安幹警火速出警,

趕赴其家中實施抓捕。

吳義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許佳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

人民法院經審理,

判決許佳犯故意傷害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十七歲的許佳,

還未成年,

青春之花卻已然凋零。

以案說法

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審判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既要堅持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犯罪區別對待的原則,又儘可能地給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環境下改正和健康成長的機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是,審判實踐發現近年來犯罪呈現低齡化特點,在某些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較同類刑事案件具有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等特徵,這固然反映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時心智的不成熟,同時也反映了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險性大的特徵。如果一味從寬處理,未成年被告人不能汲取教訓,不僅不能達到刑罰懲罰和教育的目的,而且對受害人及其家屬也是不公平的。因此,對實施嚴重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審判需要全面考慮案件的事實、情節,在從寬量刑幅度上持審慎態度,從而作出符合案件實際、罪責刑相適應的判決。

本案中,被告人許佳因糾紛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行為具有較強的人身危害性和社會危害性。雖然許佳作案時系未成年人,且案發後積極自首,如實供述罪行,但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其仍應受到刑罰懲罰,故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官寄語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逐漸呈現出暴力化、團隊化、低齡化等特徵,嚴重危害了社會公共秩序。未成年人犯罪除自身原因外,往往還有不和諧家庭環境的影響和不良社會風氣的誘導。減少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社會多方合力。

營造良好的家庭氣氛對於未成年人成長至關重要,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長成才過程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要讓未成年人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和關愛,避免指責、廝打、謾罵的不和諧家庭氛圍。加大法治宣傳力度,以以案釋法、法治講座、庭審進校園等形式,強化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的觀念認知。強化基層社區對單親家庭、監護能力缺失等家庭未成年人的關注,發動社會公益性團體、基層組織開展對未成年人的幫教,多管齊下,實現標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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