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我市城区实行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信息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在市城区行政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8年12月9日18时至12月12日17时

二、管制区域:

「交通管制」我市城区实行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的通告

鸣谦大街(含)以南、环城南路(含)以北、环城东路(含)以西、环城西路(不含)以东道路范围内。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对以下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国三以下(含)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禁行。

3、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全天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