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互助還是團體重疾險?“相互保”命運終極推演

作者:李海博(壁虎互助&諾言籌創始人)

螞蟻金服“相互保”上線已經有一個月的時間,最初的時日每天都有人轉發問我的意見,也有媒體約稿,我都保持緘默,回答:讓子彈飛一會。在這期間,我一方面在關注相互保的數據表現,同時也關注輿論的觀點,大多是隔靴搔癢,霧裡看花。我曾說過,創業者不寫議論文,只做證明題。

而在這個歷史的關鍵岔路口,再次除外。

作為網絡互助行業的命名者,行業自律公約的起草人,2016年10月,我發表了《網絡互助九論》,次年初也寫過《關於網絡互助的預言》。我把互助的發展歷程分為四個階段,冷啟動、快車道、泡沫期、成熟期。當時是在第三階段中期,而現在已經進入第四階段之初。這個階段的特徵就是巨頭入場,輿論、專家、監管開始重申審視和討論,或將拉開互助合規化的序幕。並不是我想扮演什麼預言家,而是身在趨勢中的自然體感。


一、相互保到底是不是保險?


首先,“螞蟻相互保”的契約形態與我們認知的“網絡互助”完全一致,討論相互保是不是保險,不是一個新話題。我在前述文章中曾經分析過,基於我國保險法對保險業務的現行定義:

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其中,投保人、保險人、保費支付和保險金給付,這些契約主體及契約關係的顯著要件,在網絡互助模式中均不具備,所以結論非常明顯,“螞蟻相互保”在現行制度體系下,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保險。

那麼網絡互助與保險的本質差別是什麼?在於給付主體和償付能力主體不同,保險的給付責任主體是保險公司法人,而互助的給付主體是參與的會員或用戶。所以,如果不能突破現行保險法的給付主體和償付能力管理框架,網絡互助就不能叫保險,同理也不會進化出真正意義上的相互保險。


二、什麼是互助和保險最核心的區別?


當我們談到互助,就會想到後付費、分攤制、不確定性等等。其實,互助和保險的核心差別在於有沒有機構轉移承擔風險,有就必須遵循“償付能力”概念。償付能力是保險人的償債能力,決定著其保險公司對投保人風險的兜底能力。但是互助是會員之間的風險交換,沒有保險公司做承保人,其可持續性靠什麼來保證?

答案很簡單:源於會員的分攤成本接受度。

這個看似顯而易見的結論,其實具有非常深刻的認知影響。簡單說,保險公司因為保費收取是事前繳足制,其可持續性在於事前精算定價的準確性和資本金的充足度。而互助模式採取事後分攤,那麼其最終是否可持續,就在於會員最終是否能夠持續地接受真實分攤成本。具象一點說,螞蟻相互保能否持續,第一風險在於參與者能不能接受官方宣稱的106元年度分攤,第二風險在於如果年齡結構上移使分攤達到206元,大家還能不能接受。

所以兩種模式之下,都需要風險週期驗證,前者在於精算的準不準,後者在於分攤峰值下的存續度。而金融業務風險實證的週期滯後性,既是歷次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也是當前互聯網金融亂象的根源。互聯網基因的企業忽視金融規律,盲目追求規模,忽視基本邏輯,最後往往積重難返。


三、我可不可以競選相互保險公司的董事?

拋出這個話題,是要討論償付能力框架對相互保險基因的影響。

如果我是一家相互保險公司的會員,按照國際傳統,董事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那麼在實踐中是否可能呢?我們來看相互保險公司的章程,董事的確是由會員代表選舉產生的,而會員代表卻是由董事會提名。當然還有一個途徑,就是由10%以上的會員“書面提名”。

這樣的治理結構從開始就確定了代理人控制的基因,反常不反常?當然反常。但是合理不合理呢,也是合理的。國外傳統的相互保險,普遍是投保人會員發起、會員控制、會員共同承擔償付能力。


而由於中國的相互保險不能突破償付能力框架,只能是資本發起(主要發起會員),並承擔償付能力,而名義上的所有權歸屬投保人(一般會員)。這就造成資本性發起會員的權利義務不一致,則必然導致基因的偏差,進而喪失會員共有、共治、共享的市場力量。

我提出這一點並不是要批評相互保險的治理,而是通過推演其邏輯自然性,從而解釋相互保險公司為什麼不做保險,而要回過頭來做“網絡互助”這種原始模式。

原因非常簡單:突破償付能力框架封印。

螞蟻相互保是一次非常重要的進化,這種模式將會員群體與保險經營主體分離,從而將償付能力外放。而只有這樣,才能埋下相互保險的正常基因。而這種模式,就是我一直宣傳的“交互保險”模式。


四、螞蟻相互保應如何打破剛兌?

這裡要談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就是槓桿。我們傳統意義上理解槓桿是從金融和資本層面,而實際上槓杆的一個重要底層因素是人的心理預期。比如股權融資槓桿比債務融資槓桿率低,是因為股權投資的預期是認虧的,是破除剛兌的。那麼同理,為什麼互助可以沒有資本金而做大規模,也是因為參與者容忍了不確定性

債務市場必須破除剛兌,容忍違約行為,才是健康的債務市場。同理,網絡互助也必須容忍計劃解散,才能實現償付能力由會員自擔,這就是為什麼傳統相互保險的會員要擁有主體所有權的原因。我們談了多年的保險公司退出機制,在原有框架內難以實現,而互助模式提供了一次絕佳機遇。

但破除剛兌並不意味著對網絡互助產品的放任自流,我們以“螞蟻相互保”為例,如果不明晰保險公司的第三方中立地位,大家就會產生保險公司承擔剛性給付的預期,而給未來埋下風險。

以科技公司運營的互助產品為例,無論互助會員如何依賴平臺運營主體,都斷然不會產生科技公司應該承擔給付責任的幻想。但當運營主體變為保險公司,這種預期傾向就成為一種客觀的可能。

五、互助模式的終局的推演

傳統保險把簡單交給了後臺,由此把複雜和難度交給了前端銷售。而互助把簡單交給了前端獲客,相應的把複雜交給後續運營。後續的運營包含了社群建設、模式教育、成本教育、核賠及勘察、現場探訪及公示、爭議裁決、透明度建設、無密支付及客訴、契約條款演進等一系列傳統保險營運所不包含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又將伴隨著用戶生命週期階段的不同而呈現差異,從螞蟻相互保的產品設計來看,很多問題並沒有考慮周全。因為早期會員對草根互助平臺的容忍度較高,給其自然演化留出了空間,而對於螞蟻相互保來說,披著金色鎧甲出世,如不是無懈可擊,則未來境地難免尷尬。

見始知終,以終為始。這是創業和監管共同的思維模式,那我們就試著推演一下互助的終局狀態。

第一階段:萌芽期,網絡互助概念開始出現。這就如同世界各地的文明都會發明鞋子,是需求使然。

第二階段:模式驗證完成。具體表現為一定規模會員的聚合,及初步模式的閉環運轉。

第三階段:快速發展。從0到1之後,大量互助平臺出現,規模放大,資本湧入,用戶分攤很少,體驗良好。第一次社會性關注教育完成,主要特徵在於保險業、投資圈無人不知網絡互助。

第四階段:泡沫破裂。因為互助模式運營條件的高度複雜性,以及給付高峰期到來的壓力,數百家互助平臺退場,但是客觀好處是完成了早期用戶的不確定性教育,並釋放了槓桿壓力。

第五階段:掙扎期。因為原始網絡互助在監管、認知、支付工具等方面的缺陷,只有不到10家的互助平臺在夾縫中精細地進化,維持最低存在度生命體徵。

第六階段:二次爆發期。與第三階段的泡沫不同,這期間大量的巨頭入場,監管合規化提上日程,互助在新的維度和外部環境下重新煥發生命力。爆發期會伴隨一定程度的混亂,給監管造成一定壓力,但這個壓力相比理財和債市可以忽略不計。這個階段,互助開始跟保險結合,但仍然不能叫保險。

第七階段:穩態期。互助格局逐漸形成,大範圍地覆蓋中國民眾,實現了保障型產品的高覆蓋和接受度,完成了第二次國民保障意識教育。互助作為前端,保險作為後臺,相互轉化和互補技術日臻成熟,而原來的不確定性隨著時間的演進和模式的成熟,再次轉變為確定性。

第八階段:互助保險出現。互助和保險的本質一致性,將其合二為一,納入保險監管範疇,償付能力管理框架調整,接納互助型保險的組織形態。

第九階段:同質化。互助保險和傳統保險在競爭和結合中相互同化,界限逐漸模糊,未來民眾只知有保險,不知有互助。

趨勢之所以為趨勢,在於其大概率的必然性,這中間可能會被偶然因素或人為因素打斷、延遲,但勢能會始終推動其前行,江河不知海的方向,但終將匯入大海

六、監管的可能方向

現在網上盛傳京東互保被下架,螞蟻相互保被約談,有些人甚至歡呼雀躍,遙想2016年的時候媒體也曾對網絡互助的爆發用“甚囂塵上”來形容,同樣是濃濃的敵意。這種心情很正常,也是我今天寫這篇文章的主要原因。未來的監管無非三種可能:


第一就是強制下架。但這個概率微乎其微,下架了相互保,剩下那些已經存在了3年以上,會員數千萬,累計給付額已經超10億的網絡互助怎麼辦,就這麼一直飄在外面視而不見,顯然不是積極的監管態度。

第二是要求保險公司承擔剛性給付責任。我今天說了這麼多,就是想說這是比下架更壞的方向選擇,這將從根本上消滅中國的相互保險基因,中國就會變成巴西。當然保險公司可以額外承擔不確定性的再保險,那將另當別論。

第三是要求保險公司與互助分離。科技公司運營互助計劃,保險公司以類似賬戶管理型業務的模式承接互助管理,列在表外。這樣也避免了用戶產生剛性兌付的預期,這個看似權宜之計,其實是最大的進步,儘管這不是終局。

今天我只字未提相互保的產品形態,因為那些都是細枝末節,對於監管來說用充分的經驗智慧來進行規範即可,而且所有的監管都是動態的,不存在什麼一蹴而就。

結語

上海就是浦東,浦東就是上海。——《讓子彈飛》

互助和保險本就不一不二,通過風險的聚集、管理和分攤,將不確定性對沖為確定性就是保險的本質。所以社會保險儘管在經濟學上是稅收行為,但仍然叫做保險,而互助的未來也一樣。從2014年開始做這件事,一轉眼竟已經4年,這4年如果能證明些什麼,那就是一句話。

“互助,我們是認真的。”

我曾經在公開場合直言不諱地評價,互助是嚴重殘化的保障產品,猶如三歲孩童,在成人眼裡看來無比低弱;而相互保險呢,雖已成人,不過是個殘疾。

但是,請讓子彈飛一會,孩子終會長大,病患也可治癒。

歷史性的轉折,或許就在2018年的深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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