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這句話
如今幾乎成了人們的口頭禪
對於酒駕
荊門交警也是重點打擊,絕不姑息
可是
儘管在這種高壓態勢下
仍有一些人觸犯紅線
屢教不改
三次酒駕三次被查!!!
2018年12月25日晚,交警支隊一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月亮湖北路與泉口一路開展夜查酒駕專項整治行動。
23時許,發現一輛轎車走走停停,形跡可疑,便示意該車停車靠邊接受檢查。檢查中,民警發現駕駛人楊某臉色漲紅,車內有一股酒氣,經酒精測試儀檢測,楊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6mg/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在進一步查詢中,民警發現這已是楊某第三次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獲。
三次
三次
對的
你沒看錯
是三次
2017年9月,楊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宜昌交警支隊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2018年2月,楊某因駕駛證暫扣期間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宜昌交警支隊處以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此次已是楊某第三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由於其機動車駕駛證已於2018年2月被吊銷,其行為屬未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1月4日,民警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對楊某做出了合併處以罰款2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並於當天羈押至荊門市拘留所執行拘留。
酒駕成本高
乾杯需謹慎
千萬別抱僥倖心理酒後駕車
否則
等來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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