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張因材施教,對兒童,反對鞭撻繩縛,若待拘囚,要量其資稟

王守仁(1472~1528)中國明代哲學家、教育家。字伯安。餘姚(今屬浙江)人。早年築室陽明洞中,後曾創辦陽明書院,故號陽明先生。

弘治十二年(1499)進士,授刑部主事,後改兵部。因反劉瑾,被貶為貴州龍場驛丞。劉瑾被誅,又起官曆任吏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後升南京太僕寺少卿、鴻臚寺卿,及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兼領江西巡撫。

他主張因材施教,對兒童,反對鞭撻繩縛,若待拘囚,要量其資稟

奉敕平定江西、福建一帶農民起義,討伐寧王朱宸濠叛亂,升任南京兵部尚書,封新建伯。嘉靖六年(1527)兼左都御史,往徵思恩、田州(今屬廣西)瑤族和僮族起義。

興立思田學校、南寧學校。嘉靖七年(1528),在平定思、田的歸途中病發,死於南安舟中。卒後諡文成,故後人又稱王文成公。

“其學凡三變而始得其門”(《明儒學案·姚江學案》)。起初氾濫於詞章之學,繼而潛心研究程朱理學,並受佛學思想影響,最終轉向陸九淵心學。

在龍場,“始悟格物致知之旨,聖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同上),由此創立以良知為天下之本的學說,成為陸王心學的主要代表人物。針對當時“是朱非陸”的風氣,方倡“象山之學”,提出“心即理”,主張“心”是天地萬物的本原,認為事物規律存在於人心之中,“理也者,心之條理也”(《書諸陽卷》),心也叫“良知”或稱“天理”,是先天的道德觀念,“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儒子入井自然知惻隱”(《傳習錄上》)。

他主張因材施教,對兒童,反對鞭撻繩縛,若待拘囚,要量其資稟

又說:“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此出”(《傳習錄下》),“蓋天地萬物與人原是一體,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同上),斷言“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心外無理”(《與王純甫書二》),從人的感覺來證明“心外無物”,說“巖中花樹”不能存在於人心之外,“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傳習錄下》)。提出“致良知”的道德修養說,主張“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答顧東橋書》),解“格物”作“正心”“誠意”,“物者事也……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之謂也。正其不正者去惡之謂也,歸於正者為善之謂也”(《大學問》),要人通過消絕人慾,反求內心的修養方法,達到“萬物一體”的道德境界。

他主張因材施教,對兒童,反對鞭撻繩縛,若待拘囚,要量其資稟

提侶“知行合一”,反對“知先行後”、割裂知行,認為“知作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答友人問》),知、行“合一併進”(《答顧東橋書》),二者相輔相成,相互包含,不能分離,“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傳習錄上》),反對不“思惟省察”的“冥行妄作”和不“著實躬行”的“懸空思索”,“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答顧東橋書》),從而混淆知行差別,銷行以歸知。“知行合一”的目的是“存天理,去人慾”,恢復先天良知,“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此是我立言宗旨”(《傳習錄下》)。

主張因材施教,提倡啟發式的教育方法,對兒童,反對“鞭撻繩縛,若待拘囚”,主張“必使其趨向鼓舞,中心喜悅”(《訓蒙大意示教讀劉伯頌等》),並要“量其資稟”,“常使精神力量有餘,則無厭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教約》)。教育思想對後世有重要影響。

其學說以“反傳統”的姿態出現,形成陽明學派,在明代中期以後影響很大,且流行到日本。著作《王文成公全書》共38卷,由門人輯成。其中《傳習錄》和《大學問》是最重要的哲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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