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公共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导言:

★2018年芜湖十大新闻评选揭晓

★芜湖八人组恶势力集团被判刑

★商家在公共停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司机开车聊天 行人被撞身亡

芜湖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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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芜湖十大新闻评选揭晓

商家在公共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经广大读者投票和有关专家推荐,2018年芜湖十大新闻评选日前揭晓。

十大新闻分别是: 1、芜湖成功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2、芜湖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3、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4、聚力脱贫攻坚;5、网约车“芜湖模式”获“中国法治政府奖”;6、芜湖成为G60科创走廊新成员;7、芜湖传媒集团成立 ;8、第五届中国汽车(房车)露营大会在芜开幕;9、中山桥如期“回归”;10、“芜湖造”全自动无人驾驶单轨列车驶向全球。

芜小新点评:期待芜湖今年诞生更多“好新闻”!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芜湖八人组恶势力集团被判刑

商家在公共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2018年12月28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内,李某某等八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宣判。此案也是弋江区法院判决的首起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早在2017年1月28日傍晚,汪某持刀将被告人李某某砍伤,李为了报复汪某,在他轿车上安装GPS,还指使被告人朱某在汪某居住的弋江区某小区地下车库安装监控,以掌握汪的行踪。

2017年7月19日,李某某得知汪某等人开车返家,指使被告人周某某、黄某、张某某携带砍刀在小区地下车库等候。将汪某及其朋友许某、魏某砍伤。

2018年1月13日傍晚,被告人李某某指使周某某、黄某、卜某某持刀、矛守候在弋江区某酒店门口车内,自己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王某某等人在酒店内守候。当许某某从酒店出来走到门口时,被告人黄某上前持刀砍许某某头部,许某某躲闪后逃走。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等人持械追赶。

弋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案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即被告人李某某,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该案其他被告人),且经常纠集在一起,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共同故意实施了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应属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等,法院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李某某、周某某、黄某六年零八个月至七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其余五名被告人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五年零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芜小新点评:别为了“哥们义气”以身试法!

商家在公共停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商家在公共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近日,市民周先生反映称,白金湾二期北门文化路附近,有一两个停车位被商家私自用大石头占位,不给车主停车。附近的一家商户甚至直接设置了道闸,不但不给私家车进入人行道停车,甚至将路面公共停车位作为商户入口。

芜湖交警支队镜湖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区规划的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允许任何商家和个人以任何目的私自霸占。市民可以向交警部门投诉。

芜小新点评:公共停车位,不是私家停车场!

司机开车聊天 行人被撞身亡

商家在公共车位设路障 市民可向交警投诉

2018年12月30日晚,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路路段发生一起事故,一名妇女被撞身亡。被撞行人是一名50多岁的女性,当时她吃过饭正在路边散步,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

据悉,当时,撞人司机和坐在副驾驶的朋友一边聊天一边听音乐,把安全驾驶忘到了脑后。更恶劣的是:轿车司机碰撞行人造成严重事故后并没有及时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交警部门认定构成逃逸,轿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芜小新点评:走神一秒钟,毁了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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