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求get√,提升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水平,要牢记四句话

新要求get√,提升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水平,要牢记四句话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童建明 (田昊 摄)

6月25日上午,最高检召开“强化检察服务保障 助力‘三大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通报检察机关近年来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回答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如何提升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的水平,主要是四句话:

一是打击犯罪要精准。要准确领会和把握党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指示精神,明确打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准确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新型危害社会的行为,要善于运用法律智慧进行分析,符合法律规定犯罪构成实质要件的,依法坚决打击;不构成犯罪的,建议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规制。

二是法律适用要精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核、法律适用方面严格把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阶段的引导侦查、证据把关作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强调查取证,准确适用归责原则,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政策把握要精准。注重研究相关领域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以及单位犯罪等的界限,努力做到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又依法保障改革创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案人员较多的犯罪,坚持区分对待的原则,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比如,对于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的组织者、核心成员、骨干,造成扶贫资金重大损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国家公职人员,实施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获利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于在犯罪过程中作用较小、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自愿修复生态的涉案人员,依法当宽则宽,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争取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业务指导要精准。最高检将积极与国家金融、扶贫、环保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会同这些部门就解决三大领域突出问题、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性意见,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提供指导。

检察机关将通过以上这些措施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三大攻坚战”的水平,同时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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