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田李下,上下級之間評獎真的能理直氣壯?(原創)

主任給副主任評獎,隨意增加獲獎名額,評獎結果不公示……針對近日公佈的第九屆四川文學獎評獎結果,攀枝花詩人曾蒙發表文章《四川文學獎曝黑幕,主任給副主任評獎》,認為“評比過程存在漏洞,監督機制形同虛設,評選過程缺乏公正性”(9月25日《中國青年報》)

讓人感到錯愕的,主辦方在質疑面前仍然是振振有詞。評獎辦公室在8月23日發佈的一份公告中表示:“同一單位工作人員(包括有上下級關係)是否需要回避,國家級文學獎評獎條例未作規定,評獎辦法亦未作限定。”言下之意,既然沒有規定,哪怕是主任給副主任評獎也就合理合法了,無需迴避了。這既不符合邏輯,也不符合常識。

迴避制度作為現代法治社會的一項重要制度,對公權力運行過程中的程序正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干擾公正決定的一切因素。也正因如此,迴避制度成為現代社會廣泛遵守和採用的制度。同一單位工作人員(包括有上下級關係)不迴避,則無法體現程序正義,也無法消除公眾對於公正性、中立性的懷疑。即使評選結果客觀公正,但又如何能讓公眾信服?

公信力決定影響力和含金量,是文學獎的基礎。維護公信力是文學獎的生命力所在。正如一位西方大法官所言,“公平的實現本身是不夠的,公平必須公開地、在毫無疑問地被人們所能夠看見的情況下實現,這一點至關重要”。”不能說有了迴避就一定能“放心睡大覺”,但公信力的確大不一樣。或許迴避很麻煩,但公眾很需要。說到這裡,筆者又不禁聯想到“無賴假定原則”分明告訴我們:以最壞的可能想像,在人性惡的假設之上預防“無賴”的角度出發,在同一組獎項中,主辦方的同一個單位同一個部門中既有評委,也有參評者,迴避了“迴避”,上下級之間評獎無疑是“靠不住的”。

問題彰然若揭,漏洞理應立即彌補。然而,制度規則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要有人“存心”,不少時候,依然有空子可鑽。“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上下級之間評獎,明明讓人浮想聯翩,有理都說不清,不知主辦方憑啥面對質疑仍然理直氣壯?莫非四川文學獎真的不要公信力了?(楊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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