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讀——給共享經濟判個死刑

一次參加活動,聽到了一句話,突然就把互聯網世界目前在發生的事情串起來了。

這句話是,優步的願景是“讓出行在任何地方,對任何人都像自來水一樣可靠。”(Uber’s mission statement is“make transportation as reliableas running water, everywhere, for everyone.”)優步把其所在做的出行領域比作了水、電、網絡一樣基礎的東西。想象一下:只要打開水龍頭,永遠會有自來水出來;只要打開優步,永遠能叫到你需要的車。

這就是現在整個互聯網世界和資本都在做的事情:套用線上世界的發展規律,用資本把線下世界逐漸轉化為類線上的無處不在的連接和服務。

其實對於互聯網世界來說,一直做的就是一件事“distribution”(分配),也就是渠道和分發。結束了線上,開始了線下。所以無數的新零售項目做的是佔領渠道,無數的單車做的是連接用戶。

所以線下開始出現訂閱制和月購產品,也出現了共享經濟,這些都能從線上的產品和服務中找到影子。

說白了,都是一樣的套路。我在《世界上竟然有一張在發行後還不斷更新的唱片?》這篇文章裡曾經提出三個預判:

1. 一切非物質消耗品都將電子化;

2. 一切電子化產品都將雲端化;

3. 一切雲端化產品都將服務化。

當時舉的例子就是音樂卡帶,最終變成了訂閱制的一首一首歌曲的更新。

現在,基於線下業態的發展,我覺得需要再補充兩條:

1. 一切非標產品/ 服務都將向標準品屬性趨同;

2. 一切實體產品都會向電子產品屬性趨同。

最終因為線下整體基礎設施的發展,實體商品和服務會無線趨近於線上。這會是所有服務商渠道的努力目標,因為只有如此渠道才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回頭來看,其實美國人早就看清了這件事情。在美國,從來沒人提類似 O2O 的概念,與之最接近的概念是“On Demand Economy”,然後被我們翻譯成了“按需經濟”。這簡直是我見過的最差的翻譯了。

按需經濟強調的是需求,把重點放在了“demand”上,但其實,這個詞的重點是“on”這個單詞,是一個動態的表示。

“on demand”用英文解釋就是“as soon as or wheneverrequirde”,即隨時隨地滿足需求,重點在於及時性。這就像優步說的,讓線下的實體商品或服務,都變得像自來水一樣可靠。

基於此,共享經濟也是一個偽命題。

我記得之前研究這個領域的時候,有一個給我印象比較深的項目叫“回家吃飯”。我覺得這是一個特別有人情味的典型的共享經濟項目,我特別喜歡。但我找平臺上的很多阿姨聊天后,發現她們的供給能力完全不足以支撐平臺的需求量。

於是,我最後給這類項目下了一個預判性結論,就是最後公司還是要用中央廚房的形式,把一些人變成專業的廚師來經營。但真這樣做的話,就又和平臺本身的價值和出發點矛盾了,所以我最終沒有在這條賽道上繼續看下去。

像這個項目一樣,如果我們管純 C2C 平臺叫共享經濟的話,那事實上是共享經濟發展得並不好,甚至已經不剩什麼了。最具代表性的愛彼迎裡也有大量的專業小B(中小企業)商家,滴滴裡也絕大多數都是專業司機在運營。不得不說,很多時候 C2C 的共享經濟,其實是在開倒車。所謂的 C2C 共享,最終都還是要走上 B2C 的路徑,這是供給上追求效率最優化的必然結果。

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把標準放寬一些?不如把商品/ 服務的所有權轉變為使用權的,就都叫作共享經濟?比如 B2C 形式的租賃經濟,是不是也能算?

這樣定義的話,滴滴、ofo、摩拜倒是都算了,但網吧、酒店為什麼不算共享經濟?

我認真想了想發現,其實只要是會動的東西,大家就覺得是可移動資產,就會覺得是共享的,而只要是不動的,大家就會傾向於覺得是固定資產,是基礎設施。於是,無人便利店、迷你 KTV 等就被大家劃歸到了新零售賽道,而沒人再提共享經濟了。而動的東西都有個結果,就是有及時性,能隨時隨地滿足需求。所以,其實現在大家提共享經濟的時候,在講的還是“on demand”這件事,還是強調“隨時隨地”這個概念。

在選定“on demand”這個概念後,在其背後還有一層意思,就是根據“demand”提供“access”,也就是接觸某種產品或服務的途徑。

所謂的租賃、二手交易、無人貨架、按月訂購,無一例外都是提升“access”能力的一種方式。這個“access”越好,人們就越不需要擁有某種東西。畢竟大多時候,你擁有某個東西,也就是為了能在需要的時候隨時隨地使用它。比如共享單車,當你隨時隨地出門都能看到共享單車的時候,就沒有了擁有一輛車的意義,因為“access”太好了。

所以,所謂的共享經濟、C2C 其實早就不復存在了,我們大可拋棄共享經濟的概念,給它判個死刑,讓它和 O2O 一起老去。未來,我們更多地站在“on demand”和提供“access”的角度去考慮。用“on demand economy”來解釋和判斷項目機會,省得把自己繞到概念的死衚衕裡去。

最後,基於我們上面所講的內容,給大家分享一個也許對尋找創業機會有幫助的座標系。

這是山姆·馬登(Sam Madden)發在 YC 的文章中的一張圖(見圖31–1)。及時性下單(instant booking)需求越強,平臺的作用越大;供給端的能力門檻(least skilled)越低,產品越標準,平臺的供給越足。

所以右下角是最適合平臺型機會的,也是“on demand”平臺發展得最好的,而左上角是最不適合平臺型機會的。

而現在創業者們需要做的是儘量把右上角這個象限的東西做到右下角,在滿足及時性需求的前提下,去儘量標註化產品和供給,比如通過 AI(人工智能)等方式去達成(AI 和教育或醫療的結合就是典型)。( 本文轉自42章經)

悦读——给共享经济判个死刑

山姆·馬登的座標系

悦读——给共享经济判个死刑

《創投42章經:互聯網商業邏輯與投資進階指南》

曲凱 著 中信出版社10月出版

透過 商業現象

思考 事物本質

悅 讀 推 薦

悦读——给共享经济判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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