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焦”警陈新华 马路边上树标杆

荆楚网消息(记者谢圣国 通讯员熊伟 陈霞)豆大的汗珠顺着脸庞往下流,被汗水湿透了的警服贴在背上,但这丝不影响他指挥南来北往的车流。今年7月底,十堰晚报一篇烈日下的“焦”警,图文并茂对他进行了报道,他就是十堰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副大队长,从警23年的二级警督陈新华。23年来,始终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忠于职守,无论组织把他安排到哪个岗位,他都尽职尽责,无怨无悔,以实际行动,用青春和汗水树立了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兢业业的工作作风成了他人学习的楷模,先后荣获全省交通管理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优秀共产党员等殊荣。

文明执法,树宣传教育的标杆

陈新华从事过办公室工作,交通安全宣传是他的主业,走上副大队长岗位后,宣传的意识牢牢在他的大脑,执勤执法中始终坚持纠正与教育相结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手,使当事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4月份的一天,一位行人横穿马路却不走人行过街天桥,于是陈新华上前边敬礼边劝说,试图让其退回,谁知该行人酒气熏天破口大骂,好心的围观群众拨打110报警,他笑着说,没事,喝醉了,酒醒了就知道错了。后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叫来了醉酒者家人将其带回。第二天,那位醉汉带着家人专门来到大队,拉着他的手说,对不起啊,酒喝多了害人……而他则笑着说,以后少喝点啊,酒多伤身,横穿马路不文明,而且危险啊,不过你酒后不开车要表扬呐,但是,他话锋一转,不失时机的宣传交通法规,让人更是心服口服。

为民服务,和谐警民的典范

“有困难找交警”是我们所有交通警察的职责。去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严女士驾摩托车行至五堰珠海街路段,压实线掉头进珠海街,不小心撞上了从六堰方向过来的一辆本田小轿车,严女士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陈新华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指挥双方将车辆靠边,并在他的协调下,严女士愿意承担1000元的车门维修费用,表示自愿将摩托车做为暂时抵押去单位拿钱。谁知,严女士去后反悔,将事故责任全部推到被蹭小轿车车主刘先生身上。刘先生一气之下将摩托车开走。当严女士发现自己的摩托车被骑走以及赔偿价翻倍后,坐在路中间哭闹使交通秩序变得不通畅。他了解原委后立即走上前做严女士的思想工作,经过20余分钟的劝说,双方当事人达成1500元维修费赔偿费。可是严女士的家庭情况,最多只能承担赔偿费1000元。他二话没说,当即掏出500元为严女士垫付,当时,车主刘先生看到这一幕,直摇头,而他却笑着说了一句,“因为我是人民警察”!而一旁的严女士则含着泪说:“谢谢你,小伙子,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

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表率

今年5月,他因肠息肉住院手术,治疗期间他考虑单位人少,手术后没有过多的休息,便立即投入工作,以至于护士说,这床的病人白天怎么总是找不到,直到每天工作结束,他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和着夜色走进病房打针。工作中的他,即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全年他是队里加班最多的人,有的时候因为一些专项整治工作过了饭点,他更是把队里的协警小弟们请到自己的家里,让自己的爱人给他们做饭,他笑着说,我家的压力锅,一次蒸七八个人饭,锅已经蒸坏两个了。

每年的春节,他永远把自己的值班日排在年三十、年初一,他淡淡的说道,其实我的父母都不在了,把团圆的机会留给其他兄弟,他们的团圆就是我的团圆。一句朴实无华的话感动着队里的每一个人。今年的大年三十,队里的老民警及家属知道他又在队里值班,于是将热气腾腾的饺子送到了值班室,他还不失幽默的说道,“哥哥、嫂子,要是有醋就更好了”。

陈新华同志在交管战线工作已有23个年头了,轮换的是季节,不变的是他的身影。他的心中始终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打铁先要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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