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上級電話,多大的事?

不接上级电话,多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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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上级电话,多大的事?

安徽省全椒縣農村公路局副局長張偉可能想不到,自己因為洗澡漏接了幾個電話就被處分。幾個月前,安徽省委巡視組四次撥打張偉手機都沒接通,全椒縣紀委認為,他給該縣脫貧攻堅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就在吃瓜群眾想不通漏接電話怎麼背這麼大鍋時,處分又撤銷了。

對於輿論“矯枉過正”的聲音不絕於耳,不過看看類似的案例,造成的不良影響有大有小,因為不接電話背處分,有時候一點兒也不冤。

不接電話,有啥不良影響

像張偉那樣給巡視組“添堵”的事不是個例。2018年7月,河南省委巡視組對南召縣部分單位領導幹部進行座談,此前縣委要求參加人員保持聯繫暢通,可眼看座談要開始,工作人員就是打不通南召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姜昱的電話,安排座談的時間過後兩天,其電話還是打不通。

南召縣紀委認為,姜昱貽誤省委巡視組談話,造成不良影響,構成違反工作紀律行為。而且與其同樣違紀的還另有3人,均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此類處分並非沒有依據,去年7月,中共中央公佈了《關於修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的決定》和新修改的條例全文,其中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審計機關、政法機關和組織、信訪等部門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支持配合巡視工作。對違反規定不支持配合巡視工作,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有評論指出,回溯過往關於對抗巡視工作的違紀通報,不難發現,個別黨員幹部與巡視組“躲貓貓”、打“太極”,原因大致有兩種:要麼怕得罪人,不知道被問到領導或同事的問題時該怎麼應對,唯恐引火燒身,乾脆採取“隱身”“失聯”等方式不配合巡視組工作;要麼自身有問題,怕在談話過程中露出馬腳。豈不知,對黨員幹部來說,認真配合巡視工作,是責任更是義務。

有的人不接電話,就是怕露出馬腳。2013年到2014年間,武漢市江夏區烏龍泉街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謝名高公車私用9次,區紀委同時接到了群眾舉報和違章信息,隨即向烏龍泉街及其本人調查核實。

在謝名高的“官威”下,其掛點的烏龍泉街道四化村出具了工作證明,而烏龍泉街道則表示,根本就沒這回事。調查組先後6次到烏龍泉街希望與謝名高見面溝通,可謝名高每次一聽說紀委來了,就關掉手機玩起“失蹤”。不過經過多方調查取證,其違紀事實還是被查了個門清,最終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

和一些緊急情況相比,貽誤談話造成的不良影響倒顯得不是大事了。2016年6月,湖北省襄陽市南漳縣政府應急辦對全縣12個鎮(區)、17個縣直單位防汛期間值班情況進行了抽查,其中有4家單位值班電話無人接聽,如果有汛情,結果可想而知。同樣在湖北,黃岡市紅安縣高橋鎮二房灣村村支部書記李文明作為村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不僅未認真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還在發生火災後將手機調至靜音不接電話,此後火情沒有及時控制,過火面積大,造成不良影響,李文明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電話打不通,人也不靠譜

有些時候,有些崗位,不接電話,造成不良影響不說,其背後也隱藏著風險。有評論指出,面對組織和群眾的來電呼叫“躲貓貓”“玩失聯”,反映的是一些黨員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漠、視黨紀法規為無物的嚴重問題。

2016年的一天晚上,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農業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蘇榕明知一企業有生豬需要在夜間入場檢疫,不僅未安排相關檢疫人員提供服務,還故意把手機調至靜音,結果檢疫沒能完成,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事實上,在整個單位,這樣的做法已經成為常態,據瞭解,該所長期未能有效落實“夜間加班預約服務”制度,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淡薄,能拖則拖、能推則推。結果呢,這名副所長和負有領導責任的所長張文金一同被免職。

因電話不通造成脫貧攻堅工作不力的案例也有,2016年3月開始,李石所任雲南曲靖市陸良縣活水鄉活水村委會副主任,主要負責村委會扶貧、土地、醫療保險、村建及民政工作。按理說參加相關會議和填報相關業務數據材料是分內之事,可李石所總以沒有時間為由推脫,要不就乾脆不接電話。2017年7月,全鄉開展貧困動態管理工作以來,他也沒把這事放在心上,直接影響到了貧困戶對象動態管理工作進度。

活水鄉黨委政府對李石所的評價是,消極對待上級脫貧攻堅政策、執行不力,對工作拈輕怕重、討價還價,影響整體工作部署和進度,實幹精神差,幹部群眾意見較大。問責當然也是免不了的。

領導幹部不接電話,輕則受處分,嚴重的可能將危及到自己的“烏紗帽”。今年3月的一天深夜,青島市某工地出現施工嚴重擾民問題,有關人員給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兼市城管執法支隊支隊長郭繼山打電話卻無人接聽。據報道,隨後青島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市委總值班室、市政府應急辦直接並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與其聯繫,直到問題處理完了郭繼山都不“在線”,連續失聯4個多小時,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第二天,郭繼山就被市委決定停職檢查處理,有關情況作進一步調查。

不接上级电话,多大的事?

青島市某工地嚴重擾民,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兼市城管執法支隊支隊長郭繼山卻一直不“在線”,被問責。

這進一步調查不要緊,還拔出蘿蔔帶出泥,7月18日,青島市紀委監委網站發佈信息:青島市城市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郭繼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青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沿著郭繼山的案例再深入點,就會出現官員不接電話的極端情況——長時間失聯。在關鍵時刻掉鏈子,或許不僅僅是手機沒電、沒信號這麼簡單。

2014年時任洛陽市副市長的郭宜品就與當地房地產商一起關機失聯。據相關報道稱:“當地專案組正組織人員滿世界找人,和幾天前延壽縣公安局滿世界找高玉倫等三個越獄犯一樣的。”當地警方曾一度發佈“通緝令”,懸賞500元徵集線索。2個月後,郭宜品在長沙市一出租房內被洛陽警方抓獲。

還有一名地級市的市委常委到省裡開會後,突然關機失聯。當地系統通過技術手段,才發現他其實因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派出所關起來了。最終該常委被開除黨籍,行政降級。

規定事無鉅細,不接電話非小事

縱觀各種案例,領導幹部不接電話有不少處分依據,本刊記者查閱發現,一些地方參考了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其中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處分作出明確規定: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這一條是2016年《條例》修訂後新增條款,今年再次修訂時一字未動。有媒體解讀,這是關於其他違反工作紀律違紀行為及其援引適用的違紀狀況和法定處分的規定,是兜底條款。

而在更多地方,各地針對官員保持通信暢通有更細緻的規定,類似於“嚴禁關閉通信工具,工作日及節假日期間,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也只是常規操作,有的地方規定了“五必接”,將節假日期間值班電話,地方應急響應啟動後電話,窗口部門(科室)對外公佈的諮詢服務電話,事前約定的巡察談話、案件調查等電話,其他有規定的工作電話納入其中。

有的地方想得比較周到,規定電話長期無人接聽或呼叫不通、長時間非本人接聽、接聽電話敷衍或者態度惡劣遭群眾投訴的,將予以查處;更細緻的規定則精確了時間次數,一旦發現座機電話及領導幹部手機處於關機、無法接通(在每隔5分鐘連打3次後仍是關機和無法接通的)或打通無人接聽的,將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其所在部門的主要領導也要承擔“連帶”責任——作出書面檢討。甚至廣州市治水辦在2016年出臺河長制考核辦法時,在指標中設置了接電話,鎮街河長不接電話意味著被扣分。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對此刊文表示,規矩就是規矩,既然制定了就必須遵循。黨員幹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是要守紀律、講規矩。有規定就按規定嚴格執行,也是幹部執行力的重要體現。對規定本身而言,其嚴肅性體現在適用的一視同仁上,其效力體現在執行的不打折扣上。

當然,在各地問責處分不接電話時,也會區分漏接與故意不接的區別,以主觀意願與客觀情況不同,區別對待。

不接上级电话,多大的事?

視覺 / 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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