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的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2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0%。

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接到福汽集团通知,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福汽集团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1,988,6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9.9946%。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2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福汽集团拟自2018年11月2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1.99%。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详见2018年11月30日《金龙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7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福汽集团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公司股份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4%。本次增持后,福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2,021,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000%。

四、其他说明

1.福汽集团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福汽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4.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福汽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