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農民進城落戶不用再交回承包地,發包方也不再有權收回!

最近,關於農村的好消息真是越來越多。特別是最近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把一些內容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讓農民朋友徹底踏實放心,可以說真是這個時代農民朋友的好福氣。我們一起趕緊來看一下。

好消息,農民進城落戶不用再交回承包地,發包方也不再有權收回!

一、正式確立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將農村土地實行“三權分置”的制度法制化。多年來,農民進城務工成為常態,需要承包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加大。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制度保持了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不變,維護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方的合法權益,也使土地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好消息,農民進城落戶不用再交回承包地,發包方也不再有權收回!

二、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發包方不再有權要求其交回承包地。新農村土地承包法確立了三權分置制度, 發包方不再有收回進城落戶承包地的權利,農民可自願有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本集體組織內轉讓或交回發包方,或者流轉土地地經營權。可以說,農民的權益又”擴大“了。

好消息,農民進城落戶不用再交回承包地,發包方也不再有權收回!

三、婦女結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新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做了充分保障。婦女喪偶、離婚後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在新居住地沒有取得承包地,發包方不能收回其承包地。這次新土地法可以說明確又充分的保障了農村婦女對土地的權益。

好消息,農民進城落戶不用再交回承包地,發包方也不再有權收回!

這次新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明確了農民進城落戶,發包方無權收回其承包地。可以說徹底讓進城落戶的農民心裡踏實了。可以想見,未來農村、農民的生活必將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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