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月2日,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持刀將母親殺害。

因不滿14歲,男孩被無罪釋放,

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

12月12日,

泗湖山鎮政府一名主要負責人介紹,

針對吳某因未達法定年齡釋放後的處置已商討出一套完整的方案。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聚看點聚焦熱點資訊,打開電視立即觀看


12月3日12時24分,湖南益陽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一起命案。

接警後,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市刑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人)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某(男,沅江市泗湖山鎮人,六年級在校學生)。

經初步審訊,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3日上午,鄰居發現情況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殺害親生母親9天后,12月11日,吳某被警方釋放。因為距離《刑法》規定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十四周歲,吳某康還有兩年。

伴隨吳某的“歸來”,是一些觸目驚心細節的披露,還有來自昔日同學家長的反對聲。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案發後他換了乾淨衣服,稱“媽媽外出了”

吳某今年12歲,就讀於泗湖山鎮中心學校,讀六年級。

案件發生在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12月2日晚9點半左右。

案發當晚,王梅(化名)曾聽到過隔壁傳來吵鬧聲,感覺像是在吵架,但由於沒聽到有喊“救命”的聲音,王梅也就沒有多想。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案發現場

陳某被害後的第二天上午,王梅發現她並沒像往日那樣將一樓客廳朝街的大門拉開,而是大門緊閉不見人影,於是敲門詢問,但並沒有人來開門。

後來,他叫來了吳某(死者兒子)的外公陳某華,外公叫門時吳某才把門打開,見到外公,吳某說“我媽去外面了,沒在家”。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外公並沒有多想,他還擔心吳某和他兩歲的弟弟餓,讓他們到爺爺家吃了早飯。

據村民講述,當時吳某將二樓臥室門反鎖,把鑰匙收起來,把沾了血跡的衣服換下,作案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後的魚塘中,神情鎮定地應對著外公的問詢。

因為一直沒看到陳某出現,有鄰居提醒外公:“感覺不對勁,還是找一找你女兒。”

就這樣,陳某華(外公)開始在二樓尋找女兒,發現臥室門被反鎖後,他爬窗戶進入臥室。

從窗戶看進去,陳某華一下子懵了,“屋裡到處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兒渾身是血倒在地上,雙手被砍斷,手腕裡的骨頭露了出來,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頭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傷口。”

回到案發現場,他居然還在笑

警察在沒趕到案發現場前,12歲的吳某鎮定地說:“母親不是我殺的,她是自殺。”後來警察來了問詢吳某,他才承認是自己殺了母親。

吳某被帶走的時候,有村民問他為何會殺母親,他鎮靜地回答: “我就是恨她。”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吳某接受警方問詢

警察帶這孩子回案發現場瞭解情況,他居然還在樓下笑。”鄰居林強(化名)回憶,“臉上沒有一點害怕的表情。”

陳某華介紹,外孫比較叛逆,見到他和外婆比較冷漠,經常找陳欣要錢,“有一次我給他二十元錢,他覺得少,還打了我幾下。”

“女兒看他抽菸、經常玩手機,不聽話,會罵他,但是很少打他。”陳某華說,“反而是他經常不高興就打他媽媽。”

用媽媽的口氣,發信息向老師請假

陳某陳欣被害後,吳某居然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假,他跟老師發信息說,“吳某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這孩子習慣不好,喜歡偷別人錢物。”村民劉梅(化名)告訴記者,“他平時不怎麼愛和別人交流,比較沉默。”

12月5日,當晚派出所民警叫親屬去商量吳某之後的看管問題。吳某的叔叔吳傑明和幾個親戚在泗湖山鎮的一家賓館見到了他。吳傑明問他幾個問題: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那以後怎麼辦?”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這孩子,被爺爺奶奶寵壞了”

吳某的父親在珠海打工,事發後,他也從外地趕了回來。

吳某父親介紹說,吳某剛出生幾個月,妻子外出打工,等孩子5歲時,自己也出去務工,兒子一直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平時喜歡借別人手機玩遊戲,零花錢都被他花在了買檳榔、煙或者打遊戲上。兩年前,妻子生了二胎,便回到老家專門看管兩個孩子。因妻子管教比較嚴,“他恨母親”。周圍鄰居表示多次看到兒子和妻子吵架甚至動手。

“這孩子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被寵壞了。”陳某華告訴記者,“女兒是這兩年回老家生二兒子,才開始帶吳某,看到他身上有不好的習慣,會去管教他。”

“事發那天晚上,應該是吳某抽菸,我女兒用皮帶抽了他,所以他才會拿菜刀砍向他媽。”陳某華說,“我女兒確實有脾氣,但是人很善良。”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遇害的陳某

陳某華講述,之前吳某還偷了爺爺1000多元。“他爺爺也不批評他,警察帶他回事發現場瞭解情況,他爺爺還摸了摸他的臉。”

想返校讀書,遭到很多家長反對

吳某沒滿14歲,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12月11日,被警方釋放,由家長接回監管。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吳某此前就讀的學校

面對吳某返校的問題,有同學家長擔心悲劇再次發生、對其返校讀書提出反對。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吳父表示,孩子被釋放後想送其回學校,但遭到多數家長抵制,所住村裡民憤太高,只能帶著他待在一家賓館,想請求政府幫忙管教,“現在民憤太大了,孩子也回不去家裡,學校那邊,其他家長也怕他回去出事,很難辦,希望政府能幫助解決。”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是否讓吳某重返校園,網友展開討論,有人感慨孩子也是受害者,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有網友認為讓他重返校園對他人不公,這種行為應當受到嚴懲↓↓↓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12歲少年砍死親媽:我殺的又不是別人,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法律學者歐陽晨雨撰文指出,刑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有這樣的規定:“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也就是說,除了家長“管教”外,“政府收容教養”也是應對措施。


12月12日,泗湖山鎮政府一名主要負責人介紹,經過沅江市政府會議研究,針對吳某康因未達法定年齡釋放後的處置已商討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包括今後學習、生活和他的家庭,都已有安排,但細節不方便透露。

據吳某奶奶透露,12日下午,吳某康原就讀學校的兩位老師來到他們所在的招待所,表示從次日起,學校會派吳某康的任課老師每天來招待所給其孫子輔導功課。

【他山之石】

其他國家或地區如何處理未成年人犯罪?

事實上,14歲作為“起刑點”在世界上並不算早。以英國為例,根據其司法部的公開文件,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為10歲。或與之相仿的還有香港:根據香港《少年犯條例》第三條,10歲以下的兒童“不能被宣判犯罪”。

而在美國,各州對此規定各不相同,有一半的州已經明文規定了未成年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例如:內華達州為8歲,科羅拉多、路易斯安納和南達科他州為10歲,阿肯色州12歲,伊利諾伊州和佐治亞州13歲,明尼蘇達州14歲,德克薩斯州15歲。

在未成年人犯罪後的處理上,各國在刑法和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法規對此也有不同的規定。從大體上看,這些規定多數以“幫助未成年人改過自新,重返社會”為出發點。

美國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體系則包括保護觀察、家庭監禁、訓練營等措施。

對於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英國法律對其犯罪採取的監禁措施包括少年犯矯治中心、安全訓練中心和兒童之家三種,內容大體包含了正常的學校課程和附加的勞動和道德教育。不過,與前述情形不同的是,英國對未成年人罪犯的監管很大程度上由政府和私人公司合力運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